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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省农业标准化建设的提案
吉林省人民政府 www.jl.gov.cn 2008-01-03 09:59 来源: 字体显示:

  现代农业的基本特征之一就是科学化管理,它已不再像传统农业那样实行经验式的粗放管理,而是在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同领域、不同过程、不同环节等都有具体的要求标准和严格的检验、监督、检测指标,使得生产过程中的所有环节密切合作,融为一体,实行科学的标准化管理。因此,农业标准化是农业和农村经济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重要标志,也是发展现代农业不可缺少的先决条件,直接关系到实现农业的市场化、产业化、集约化、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尤其对以农业为主的吉林省,在新农村建设中,对当前我国农业发展的新要求——农业标准化,亟待我们统一思想、更新观念、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推进我省农业标准化的进程,加快我省现代农业建设的步伐。

  一、现阶段我省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的意义和作用

  1、实施农业标准化是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必然要求。

  2、实施农业标准化是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的有效途径。

  3、实施农业标准化是提高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战略选择。

  4、实施农业标准化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和消费安全的前提。

  5、实施农业标准化是农产品创名牌的新要求。

  6、实施农业标准化是建设现代农业的现实选择。

  7、实施农业标准化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需要。

  二、我省农业标准化建设的现状

  我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97号),结合吉林省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全省农业标准化历史状况和工作现状,各地依托资源优势,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

  1、农业标准体系建设扎实、有效。

  按照全省农业标准体系的总体框架建设的总体计划,围绕玉米、水稻、大豆等我省主要农作物的标准体系,形成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基础标准3大体系11个子体系27个分体系共1233项标准的标准体系框架,建立了玉米、水稻、大豆等我省主要农作物的标准体系表。更加科学、规范地指导三大类主要农作物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2、农业标准制定、修订速度加快。

  现行地方标准的主要特点是根据吉林省的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和农产品品种、规模,有针对性地制定了相应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地方标准,实用性强、应用广泛。

  3、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进一步拓展,并取得明显成效。

  截止到2005年,全省共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共109个(其中由国家质检总局确定的示范区54项,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确定的项目为19个,省农委确定的项目有40个),其工作范围,包含了我省的45个市、县,占全省市县的90%,工作内容涵盖了农、牧、渔、烟草等各个行业。

  4、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有成效。

  截止到2005年底,我省已经形成了一个由4个国家质量检验中心、18个省级质量检验检测机构、38个市(州)级质量检验机构和173个县级质量检验机构组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网络。

  目前,各省都非常重视农业标准化工作,发达省份的农业标准化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山东、四川、海南等省份把农业标准化工作当作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紧紧围绕农业产业化、市场化发展的需要,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我省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农业标准化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国家农业标准化建设的总目标以及农业市场化、产业化的要求,都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对农业标准化建设的认识程度不够,政府资金投入不足,农业标准化理论和技术的研究不深入,懂得农业标准化的人才缺乏等。这些成为我省农业标准化建设的瓶颈。

  三、对我省农业标准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1、提高认识,加强宣传。

  虽然近年来标准化工作取得了社会的广泛了解和认同,在政府加大引导和宣传的基础上,部分企业和农户主动开展了一些相应的活动和工作。但是社会各个阶层对于农业标准化普遍认识的程度和范围还不够,宣传工作任重而道远,要切实搞好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使各级各有关部门、农业生产经营企业和广大农村干部群众了解农业标准化,参与农业标准化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大力宣传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普及标准化知识,增强生产者、经营者、管理者和消费者的标准化意识。扩大影响和覆盖面,使全社会对农业标准化认识普遍提高。培育和发展农业标准化中介服务机构,引导各级各类标准化组织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咨询服务,扩大服务咨询覆盖面。

  2、政府投入,保障经费。

  标准化经费是标准化工作有效开展的必要保证。在科技日新月异的今天,农业标准化作为一项独具特色的科技成果,又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需要较大的资金经费投入。没有一定的财力和物力的投入是不可能得到很好的贯彻实施的。制定农业标准的立项、调研、起草、验证(包括生产技术、检验方法的验证和产品的检验等)、审定等环节,以及制订后的宣传贯彻、实施推广、示范、试点等工作,都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作保障。一个中型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从立项、论证、申报、审批、制定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进行动员、制订标准、组织贯彻实施及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的监督检验直到验收,都需要一定经费。此外,农产品的质量检测和国际相关农业标准的收集、翻译及购买都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为确保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有效进行和深入开展,省直各部门要努力争取国家对相关项目的经费投入,省政府要加大对农业标准化工作经费的投入力度。目前,浙江省每年此项经费投入是5000万,山东是1000万,广东省投入比例也较大。同时,在标准化开展和运作过程中,要在经费投入方面引入市场机制,对于受益的企业和农户采取多渠道、多层次广泛参与和投入的机制,形成制度确定下来,以保证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顺利开展。

  3、加强研究,提高水平。

  为进一步完善有关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提高标准化工作水平,当前要加强农业标准化理论和技术的研究。要对国际标准和技术法规的趋势研究和采用国际标准对策的研究,进一步加强农业标准化的科技攻关,开展对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以及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在农产品中的限量标准的研究,加速研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仪器、技术与方法,深入开展动植物安全生产以及病虫害有效防控的技术研究。研究农业标准化示范的理论与技术途径;研究世界各国农业标准体系以及我国农业标准体系如何与国际接轨等内容和问题。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评估研究,为标准制定和行政执法提供依据,为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奠定科学基础。加强农业标准化信息体系建设,及时了解国际农业标准化发展动态。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理论与方法的研究,对指导当前乃至今后开拓标准化工作的深度和广度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4、建立队伍,技术支撑。

  设立全省农业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对农业标准的起草和有关指导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从抓典型入手,总结积累经验,逐步形成由农业标准化行政部门、农业技术(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推广普及以及农产品生产企业(生产基地)、农村合作组织等组成的省、地、县、乡、村五级农业标准化工作和技术推广网络。按照国家局的部署和安排,有计划、按步骤、分层次,对全省农业标准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和教育,力争在短期内培养一批既有一定农业技术专长,又精通标准化相关知识的人员。在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过程中,注重培养和造就一批农业标准化技术人员,用于指导示范区的技术工作,继而为后续产业标准化的开展储备人才力量

对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

第12号党派团体提案的答复

  民盟吉林省委员会:

  贵会在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农业标准化建设的提案》(第12号提案)收悉。省政府办公厅转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研究办理,经省政府领导审定,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认识,加强宣传的问题。省政府十分重视农业标准化工作,将其纳入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2002年12月就组织召开了全省农业标准化工作会议,制定了农业标准化发展规划和建设方案,提出了新时期全省农业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任务、工作重点和对策措施。质监、农业、畜牧、林业、水利等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充分调动了各方面积极性,不断完善农业标准化运行推进方式,提高了全社会的农业标准化意识。作为农业标准化管理部门,省质监局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以及多媒体技术开展农业标准化宣传和推广工作。组织制作了《吉林绿优水稻栽培技术》等10多项农业标准化科技专题片,部分专题片已在中央七频道和吉林省电视台播出;把专题片光盘免费赠送给广大农民,将标准转换成明白纸下发给农民,并到田间炕头开展标准宣传。扩大农业标准化的推广实施。省农委作为农业标准化实施部门,在《吉林农网》上设置农业标准化宣传专栏,在网上宣传农业标准化。

  二、关于政府投入,保障经费的问题。我省是农业大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农业标准化,加大对农业标准化的投入力度,是建设现代农业的根本保障。通过开展农业标准化建设工作,能够带动区域主导产业发展,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近年来,我省加大了对农业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投入力度,省财政设立了农业标准化建设专项资金、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工作中根据我省实际,一方面在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不断调整支出结构,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农业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投入力度;另一方面积极主动向国家汇报我省有关情况,争取国家支持。

  三、关于加强研究,提高水平的问题。省政府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组织开展标准化研究工作。2006年,组织了全省大中院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积极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申报了标准化科研项目43项。今年,为充分发挥科技计划的支持和引导作用,促进重要技术标准研究与应用,省科技厅、省质监局、吉林检验检疫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财政厅等6部门联合转发了科学技术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和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印发《科技计划支持重要技术标准研究与应用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国科发计字[2007]24号)”,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补充意见,明确提出了对有助于形成对我省经济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和保障作用的公益性技术标准、有助于提高我省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及保护我省优势产业发展的重要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技术标准的科技计划项目予以优先考虑。这些措施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我省农业标准化的研究工作,不断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

  四、关于建立队伍,技术支撑的问题。建立农业标准化技术推广队伍是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全面实施农业标准化的根本保障。几年来,在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已初步建立了农业标准化工作协调机制,培养建立了农业标准化推广骨干队伍。一是各有关农业标准化工作职能部门、科研院所、农业龙头企业以及广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已初步建立了联系机制,随时沟通协调,共同研究探讨解决我省农业标准化工作存在的问题,共同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二是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97号)精神,省质监局会同省农委、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牧业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农业标准化培训工作的通知》(吉质监标函[2005]19号),建立了组织协调机构,确定了目标责任和任务分工,划定了工作范围、培训内容和活动时间,建立了农业标准化培训师资人员队伍。目前,已完成了2000余名农业标准化骨干队伍的培训工作。

  下一步,省政府有关部门将积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结合破除技术壁垒,组织和指导农产品出口创汇企业开展标准化的宣传贯彻活动,并帮助企业建立标准体系;二是针对国内农产品市场准入的要求,建立加强农产品内在质量安全性和外在包装标识等方面的标准研究;三是继续加强对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宣传培训,加大经费投入力度,确保农业标准化工作快速健康发展。

  感谢贵会对我省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〇〇七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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