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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珉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讲话
1月14日下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珉、副主任唐宪强分别主持了今天的第一次和第二次全体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聂文权、刘润璞、包秦、杨绍明、车秀兰,秘书长赵秉哲及委员共55人出席会议。省长韩长赋、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文显、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金锁,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办事部门负责人,省政府办公厅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韩长赋所作的关于省政府提请审议的人事任免名单草案的说明;听取了部分拟任命人员的供职发言;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人事任免名单另发)。
王珉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讲话。他说,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吉林省人大常委会。今天,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又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决定任命了省政府部分组成人员。希望大家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勤政为民,廉洁奉公,尽职尽责地完成好本职工作,给全省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今天这次会议,是本届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从今天起,我们这个新的集体将肩负全省人民的期望与重托,开始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
就本届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王珉指出,要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大局意识、机遇意识,坚持把发展作为解决现在和将来一切问题的根本途径,把振兴吉林的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对于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要从我省发展振兴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人大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开创我省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王珉强调,要认真履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法定职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人大工作,要从吉林实际出发,认真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四项权力”。一是行使好立法权。要根据我省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以体现、推动和保障发展振兴这个中心工作为重点,把地方立法与贯彻落实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为发展振兴创造更加良好的法制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二是行使好监督权。要按照监督法的要求,认真做好人大的监督工作,努力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正确处理监督和支持的关系、建立健全信访督办制度;三是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要正确认识和处理省委决策权和人大决定权的关系,切实把省委的意图、主张和决策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和全省人民的自觉行动;四是行使好人事任免权。常委会既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也要认真履行好对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进行任免和监督的法律职责。
要切实加强人大常委会的自身建设。一是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二是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要完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机制和办法,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常委会的议事效率和决策水平;三是必须紧紧依靠人大代表开展工作。要从组织上、制度上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障代表知情权,创造代表履职条件,组织代表履职活动,提高代表履职水平,积极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的办理工作,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四是必须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要大力加强作风建设,严格依法办事,严格要求自己,树立起人大机关的良好形象。要加强常委会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培养造就一支熟悉宪法和法律,认真负责、作风扎实、廉洁奉公、甘于奉献的干部队伍。
王珉强调,党和人民把信任和权力赋予我们的同时,也把使命与责任交给了我们。希望大家不负党和人民的期望,不辱历史赋予的使命。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吉林全面振兴而努力奋斗。
又讯(记者何琳娣)1月14日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了主任会议。决定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于1月14日下午举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珉主持了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宪强、聂文权、刘润璞、包秦、杨绍明、车秀兰,秘书长赵秉哲参加会议。
主任会议建议,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的议程为:审议省人大常委会2008年度工作要点(审议稿),人事任免事项,王珉讲话。会议还听取了省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关于提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人事任免名单的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