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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农业税
吉林省人民政府 www.jl.gov.cn 2008-01-07 18:07 来源: 字体显示:

  免征农业税是指取消面向农民征收的农业税。2004年,国家在我省和黑龙江省进行免征农业税试点,农业税税率在全国11个试点省份降低三个百分点,其余省份降低一个百分点。2005年,全国共有28个省份全部免征了农业税,同年12月1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2006年1月1日,全国取消农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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