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将分散在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全部集中到一个内设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办理、统一对外服务的行政审批制度。2004年8月我省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开始试点,2007年12月省政府36个部门的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职责已调整完成,划转行政审批职责和行政审批项目819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