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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推动力度 加快吉林省职教事业发展的提案
吉林省人民政府 www.jl.gov.cn 2008-01-06 13:23 来源: 字体显示:

  职业教育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在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实现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形势下,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在2006年2月吉林省人民政府召开的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王珉同志在报告中特别强调,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是吉林省建设发展的中心任务,职业教育要为这一任务的完成,提供强有力的人才资源保障。全省职教工作会议后,我省各地和有关部门迅速形成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热潮,全省职业教育工作出现了全面快速推进的可喜局面,“十一五”全省职教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有了一个非常好的开局之年(主要标志见附件)。

  从整体上看,我省已经形成了全面推进的良好势头,这为全省职教事业持续、快速、稳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在看到大好形势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认识到全省职教发展所面临困难和问题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一是社会上鄙薄职业教育的观念还依然存在,重普教、轻职教的现象还很普遍,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仍旧十分突出。社会上尊重劳动、尊重技能人才的氛围尚未形成,支持和引导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和舆论导向还不够有力。二是发展非常不平衡,有些地区行动仍然滞后;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相当缓慢,特别是农村相当一部分初中毕业生由于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接受职业教育,农民的技能培训缺乏必要的条件保障,这些状况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严重不相适应。三是由于长期投入欠帐,一方面导致职校资源总量不足,按照职普比1∶1的要求,目前我省一些地区职校容量上的缺口很大;另一方面导致职校资源质量不高,相当一部分职业学校实验实训设备匮乏落后,办学条件较差,办学能力无法适应职业教育快速发展的需要。四是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还不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先培训、后就业 ”、“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尚未得到很好的执行和落实,这种情况严重制约着职业教育的发展。五是职业教育管理体制仍然没有理顺,政出多门,统筹力度不够,不利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建设。六是深化公办职业学校体制的改革,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发展民办职业教育,依靠行业企业举办职业教育,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人才培养模式,以及多渠道筹集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等方面还受到财政、人事、税收以及分配制度等现行政策的制约。

  上述的问题和困难,将是我们今后工作的主要障碍,我们必须做好打硬仗的准备,通过创新获得动力,通过改革赢得发展。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

  我省中等职业学校除原省、部、行业属中专外,基本上是较差的普通中学改办的,基础非常薄弱。由于地方财力不足,学校自身造血功能不强,基本建设、设备更新改造资金严重缺乏。从实际情况看,中等职业学校及其学生已经成为教育体系中的弱势群体。学校只能靠学费收入来维持运转、运行有限的设备投入和更新,学校经费筹措能力与实际需求相去甚远。“九五”以来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各类学校的生均教育经费投入(包括预算内、预算外)始终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始终低于全省普通高中生均教育经费投入的平均水平,尤其是生均基建及专项经费投入一直排在全国最后一位,长期积弱。由于投入不足,许多学校设备更新、教师进修培训、专业设置调整等无力进行,招生受到影响。对于教育成本相对高于普通高中的职业学校而言,教育手段落后、设备老化是目前教育质量不高重要因素,也是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而政府财政投入水平低是主要原因。去年省财政职教专项经费已由2005年的1000万元增加到了4000万元,并要逐年加大投入力度。但从我省实际情况看,这个投入水平还远远满足不了实际需求,尚需要大幅度提高省本级公共财政投入额度。

  二、加快建立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制度

  在2005年召开的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国务院决定,“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将安排40亿元专项用于支持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制度建设。前不久,国家财政部、教育部联合下发展《关于完善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的若干意见》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两个文件,提出了国家要建立的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制度的基本框架。抽样调查显示,目前吉林省职业教育的学生近90%来自农村和城市的中低收入家庭,贫困面占28%;相当多的初中毕业生放弃进入高中阶段学校学习的机会,主要是因为经济困难。所以,按照中央文件精神,加快建立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制度也是我省职教发展的当务之急。从2006年我省省级财政安排的4000万元职教专项资金的投放规划看,除去用于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实训基地建设、高职院校重点专业建设等项目外,能够用于中职扶贫助学的资金所剩无几。所以建议从2007年开始省级财政安排较大额度的专项资金用于中职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制度的建设,防止这一制度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在坚持财政投入为主的同时,采取有效激励措施,引导鼓励行业企业以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尽快建立全省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社会助学基金,为助学制度提供更为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政府统筹,充分发挥县级职教中心的作用

  县级职教中心是职业教育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平台和支撑。我省农村职业教育基础比较薄弱。近年来,在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培养培训工程过程中,资源的制约已成为职业教育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障碍。因此,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各县级政府按照“政府统筹、整合资源、重点建设”的原则,集中力量建设好一所综合性、多功能的职业教育中心。目前,全省县级职教中心建设项目正在紧张进行。在此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其功能建设。这是中心在未来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关键所在。因此,建议要切实发挥县政府的统筹职能,整合县域各类职业与成人教育培训资源,使各县级职教中心成为县域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术培训与推广、扶贫开发、创业孵化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基地。政府要以中心建设为抓手,实现农科教统筹,使农村职业教育成为农村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桥梁;统筹学历性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使农村职业教育从以学历教育为主转变为学历教育与短期培训并举,并突出发展短期培训,从而满足农村劳动者多样化的学习意愿,为农民增收服务,为农民自身发展的需求服务;统筹就业教育与创业教育,实施创业经营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把县级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作为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的重要任务,与县级职教中心建设计划结合实施,加快孵化创业人才、资本和项目。

  四、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

  要把民办职业教育切实纳入职教事业发展的大盘子中来。不能仅仅把民办职教限定在体制和机制创新的“点缀”或多形式、多样化的“补充”层面上,而要把它当作国民的基本权利来认识。要真正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鼓励民间资本举办职业教育机构,参与实训基地建设和后勤服务,还要鼓励公办职业院校吸纳民间或境外资金,形成产权明晰、富有活力的办学机制。当前,尤要注重积极推动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建立与行业企业紧密结合的机制是职业教育发展的根本保障和基本途径。但一段时间以来,行业企业举办职业教育责任弱化问题很突出。几次全国职教会都提出,企业要按照国家规定,落实接收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的责任,但推动力度很小。现在的校企结合都是个别性的行为,推行起来成本高、效率低。所以要考虑借鉴德国等发达国家经验,在国家制度层面有所突破,比如在立法上有明确的规定,在税收等方面有可操作的优惠政策。

  五、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立法保障

  职教法已颁行10年,但在重点领域,如保证职教经费投入、落实行业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的责任、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等方面,都没有落实到位,有关的配套性措施还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很严重。所以要进一步加大对执法的监督,加快法律完善进程,使职业教育的发展真正纳入到法制化的轨道。同时还要考虑到,随着时代的进步,职业教育的服务领域和发展空间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总结创新基础上,有必要对职教法加以修改和完善。我省职业教育地方性法规《吉林省职业教育若干规定》的修改工作更应该加快进程。

  附件:我省职业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的主要标志

  第一,政府统筹力度加强,迅速形成了强有力的政策推动力量。到目前为止,我省已经出台了《吉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吉林省发改委与省教育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建设的意见》,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中职招生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职教宣传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举措。长春、辽源等地区都由政府召开了全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一些地区也专门开会做出部署,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各地结合自身的特点,出台了许多力度大、富有创新精神的新举措。

  第二,公共财政投入大幅度增加,职教事业发展资金保障得到进一步加强。2006年全省财政职教专项经费4000万元,目前已陆续到位,加上市县两级配套投入将达到7500万元。各地政府责任意识明显增加,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多渠道筹措落实职业教育发展经费。

  第三,县级职教中心建设进展顺利,职业教育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凸显。目前,全省大多数县(市)都向省发改委、教育厅上报了建设计划,今年的在建项目已经超出预计年度计划。全省已有10个县级职教中心进入省级重点学校行列;19个县完成了职教中心建设项目任务,新增校舍建筑面积24.7万平方米,增加容量2.7万人;全省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已投入资金1.62亿元。预计到2008年,全部42个县级职教中心项目,都能如期完成。届时我省农村职业学校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能力将大大增强。与此同时,各地加强政府导向,组织职业学校积极参与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全省60%以上的城市职业学校与农村职业学校以协议办学、分段培养、“订单”招生等多种形式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据对部分学校调查,目前农村学生占在校生总数平均达到了70%。农村青年接受职业教育、进城务工比例大幅度增加。

  第四,把中职招生工作摆在重中之重位置,全省中职招生超额完成任务。按照教育部的部署,吉林省2006年中职招生规模应实现12万人,比上一年多出近3万人。虽然存在很大困难,但我们还是明确表态,要按照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坚决完成任务。在教育行政这个层面,成立了由省教育厅厅长任组长的全省高中段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也成立了相应机构,保证目标明确、领导统一、管理顺畅、任务落实。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中职招生工作意见,并召开专门会进行工作部署。从2006年起我省把普通中专学校、成人中等学校、职业中专学校以及职业高中统一规范为中等职业学校,并享受原普通中专学校的政策待遇。同时在扩大职业教育容量、做大存量方面出台了许多新措施。经过各方面的艰巨努力,吉林省实现中职招生12.422万人,超额完成了教育部下达的任务。

  第五,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化,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稳步推进,办学水平和质量显著提高。在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驱动双重作用下,全省职业院校与吉林省支柱产业、先导产业、优势产业密切相关的专业和专业方向得到凝炼、强化和提升,出现了一批精品课程、精品专业和特色突出学校。据统计,近两年中全省中职学校共撤销设置重复和不适应经济发展的专业200多个。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正逐步形成适应市场要求、特色鲜明、结构合理的专业体系。各地广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等培养模式,教育教学更加突出灵活性和开放性。包括“百强校”建设计划、示范院校建设计划、实训基地建设计划、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在内的全省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作全面推进,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相当一部分职业学校,特别是国家级、省级重点校都出现了“出口畅、入口旺”、生源持续爆满的可喜局面,一些学校因为容量有限,不得不一再提高入学“门槛”。据初步统计,2006年全省中职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6%以上,60%以上的职业学校都出现了毕业生供不应求的局面。我们还成立了吉林省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加强职教科研工作,提高决策科学化和办学实践理性化的水平。

  对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1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职业教育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在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实现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形势下,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在2006年2月吉林省人民政府召开的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王珉同志在报告中特别强调,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是吉林省建设发展的中心任务,职业教育要为这一任务的完成,提供强有力的人才资源保障。全省职教工作会议后,我省各地和有关部门迅速形成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热潮,全省职业教育工作出现了全面快速推进的可喜局面,“十一五”全省职教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有了一个非常好的开局之年(主要标志见附件)。

  从整体上看,我省已经形成了全面推进的良好势头,这为全省职教事业持续、快速、稳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在看到大好形势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认识到全省职教发展所面临困难和问题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一是社会上鄙薄职业教育的观念还依然存在,重普教、轻职教的现象还很普遍,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仍旧十分突出。社会上尊重劳动、尊重技能人才的氛围尚未形成,支持和引导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和舆论导向还不够有力。二是发展非常不平衡,有些地区行动仍然滞后;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相当缓慢,特别是农村相当一部分初中毕业生由于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接受职业教育,农民的技能培训缺乏必要的条件保障,这些状况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严重不相适应。三是由于长期投入欠帐,一方面导致职校资源总量不足,按照职普比1∶1的要求,目前我省一些地区职校容量上的缺口很大;另一方面导致职校资源质量不高,相当一部分职业学校实验实训设备匮乏落后,办学条件较差,办学能力无法适应职业教育快速发展的需要。四是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还不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先培训、后就业 ”、“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尚未得到很好的执行和落实,这种情况严重制约着职业教育的发展。五是职业教育管理体制仍然没有理顺,政出多门,统筹力度不够,不利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建设。六是深化公办职业学校体制的改革,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发展民办职业教育,依靠行业企业举办职业教育,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人才培养模式,以及多渠道筹集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等方面还受到财政、人事、税收以及分配制度等现行政策的制约。

  上述的问题和困难,将是我们今后工作的主要障碍,我们必须做好打硬仗的准备,通过创新获得动力,通过改革赢得发展。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

  我省中等职业学校除原省、部、行业属中专外,基本上是较差的普通中学改办的,基础非常薄弱。由于地方财力不足,学校自身造血功能不强,基本建设、设备更新改造资金严重缺乏。从实际情况看,中等职业学校及其学生已经成为教育体系中的弱势群体。学校只能靠学费收入来维持运转、运行有限的设备投入和更新,学校经费筹措能力与实际需求相去甚远。“九五”以来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各类学校的生均教育经费投入(包括预算内、预算外)始终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始终低于全省普通高中生均教育经费投入的平均水平,尤其是生均基建及专项经费投入一直排在全国最后一位,长期积弱。由于投入不足,许多学校设备更新、教师进修培训、专业设置调整等无力进行,招生受到影响。对于教育成本相对高于普通高中的职业学校而言,教育手段落后、设备老化是目前教育质量不高重要因素,也是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而政府财政投入水平低是主要原因。去年省财政职教专项经费已由2005年的1000万元增加到了4000万元,并要逐年加大投入力度。但从我省实际情况看,这个投入水平还远远满足不了实际需求,尚需要大幅度提高省本级公共财政投入额度。

  二、加快建立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制度

  在2005年召开的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国务院决定,“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将安排40亿元专项用于支持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制度建设。前不久,国家财政部、教育部联合下发展《关于完善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的若干意见》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两个文件,提出了国家要建立的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制度的基本框架。抽样调查显示,目前吉林省职业教育的学生近90%来自农村和城市的中低收入家庭,贫困面占28%;相当多的初中毕业生放弃进入高中阶段学校学习的机会,主要是因为经济困难。所以,按照中央文件精神,加快建立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制度也是我省职教发展的当务之急。从2006年我省省级财政安排的4000万元职教专项资金的投放规划看,除去用于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实训基地建设、高职院校重点专业建设等项目外,能够用于中职扶贫助学的资金所剩无几。所以建议从2007年开始省级财政安排较大额度的专项资金用于中职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制度的建设,防止这一制度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在坚持财政投入为主的同时,采取有效激励措施,引导鼓励行业企业以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尽快建立全省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社会助学基金,为助学制度提供更为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政府统筹,充分发挥县级职教中心的作用

  县级职教中心是职业教育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平台和支撑。我省农村职业教育基础比较薄弱。近年来,在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培养培训工程过程中,资源的制约已成为职业教育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障碍。因此,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各县级政府按照“政府统筹、整合资源、重点建设”的原则,集中力量建设好一所综合性、多功能的职业教育中心。目前,全省县级职教中心建设项目正在紧张进行。在此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其功能建设。这是中心在未来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关键所在。因此,建议要切实发挥县政府的统筹职能,整合县域各类职业与成人教育培训资源,使各县级职教中心成为县域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术培训与推广、扶贫开发、创业孵化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基地。政府要以中心建设为抓手,实现农科教统筹,使农村职业教育成为农村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桥梁;统筹学历性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使农村职业教育从以学历教育为主转变为学历教育与短期培训并举,并突出发展短期培训,从而满足农村劳动者多样化的学习意愿,为农民增收服务,为农民自身发展的需求服务;统筹就业教育与创业教育,实施创业经营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把县级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作为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的重要任务,与县级职教中心建设计划结合实施,加快孵化创业人才、资本和项目。

  四、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

  要把民办职业教育切实纳入职教事业发展的大盘子中来。不能仅仅把民办职教限定在体制和机制创新的“点缀”或多形式、多样化的“补充”层面上,而要把它当作国民的基本权利来认识。要真正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鼓励民间资本举办职业教育机构,参与实训基地建设和后勤服务,还要鼓励公办职业院校吸纳民间或境外资金,形成产权明晰、富有活力的办学机制。当前,尤要注重积极推动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建立与行业企业紧密结合的机制是职业教育发展的根本保障和基本途径。但一段时间以来,行业企业举办职业教育责任弱化问题很突出。几次全国职教会都提出,企业要按照国家规定,落实接收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的责任,但推动力度很小。现在的校企结合都是个别性的行为,推行起来成本高、效率低。所以要考虑借鉴德国等发达国家经验,在国家制度层面有所突破,比如在立法上有明确的规定,在税收等方面有可操作的优惠政策。

  五、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立法保障

  职教法已颁行10年,但在重点领域,如保证职教经费投入、落实行业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的责任、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等方面,都没有落实到位,有关的配套性措施还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很严重。所以要进一步加大对执法的监督,加快法律完善进程,使职业教育的发展真正纳入到法制化的轨道。同时还要考虑到,随着时代的进步,职业教育的服务领域和发展空间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总结创新基础上,有必要对职教法加以修改和完善。我省职业教育地方性法规《吉林省职业教育若干规定》的修改工作更应该加快进程。

  附件:我省职业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的主要标志

  第一,政府统筹力度加强,迅速形成了强有力的政策推动力量。到目前为止,我省已经出台了《吉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吉林省发改委与省教育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建设的意见》,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中职招生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职教宣传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举措。长春、辽源等地区都由政府召开了全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一些地区也专门开会做出部署,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各地结合自身的特点,出台了许多力度大、富有创新精神的新举措。

  第二,公共财政投入大幅度增加,职教事业发展资金保障得到进一步加强。2006年全省财政职教专项经费4000万元,目前已陆续到位,加上市县两级配套投入将达到7500万元。各地政府责任意识明显增加,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多渠道筹措落实职业教育发展经费。

  第三,县级职教中心建设进展顺利,职业教育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凸显。目前,全省大多数县(市)都向省发改委、教育厅上报了建设计划,今年的在建项目已经超出预计年度计划。全省已有10个县级职教中心进入省级重点学校行列;19个县完成了职教中心建设项目任务,新增校舍建筑面积24.7万平方米,增加容量2.7万人;全省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已投入资金1.62亿元。预计到2008年,全部42个县级职教中心项目,都能如期完成。届时我省农村职业学校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能力将大大增强。与此同时,各地加强政府导向,组织职业学校积极参与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全省60%以上的城市职业学校与农村职业学校以协议办学、分段培养、“订单”招生等多种形式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据对部分学校调查,目前农村学生占在校生总数平均达到了70%。农村青年接受职业教育、进城务工比例大幅度增加。

  第四,把中职招生工作摆在重中之重位置,全省中职招生超额完成任务。按照教育部的部署,吉林省2006年中职招生规模应实现12万人,比上一年多出近3万人。虽然存在很大困难,但我们还是明确表态,要按照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坚决完成任务。在教育行政这个层面,成立了由省教育厅厅长任组长的全省高中段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也成立了相应机构,保证目标明确、领导统一、管理顺畅、任务落实。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中职招生工作意见,并召开专门会进行工作部署。从2006年起我省把普通中专学校、成人中等学校、职业中专学校以及职业高中统一规范为中等职业学校,并享受原普通中专学校的政策待遇。同时在扩大职业教育容量、做大存量方面出台了许多新措施。经过各方面的艰巨努力,吉林省实现中职招生12.422万人,超额完成了教育部下达的任务。

  第五,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化,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稳步推进,办学水平和质量显著提高。在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驱动双重作用下,全省职业院校与吉林省支柱产业、先导产业、优势产业密切相关的专业和专业方向得到凝炼、强化和提升,出现了一批精品课程、精品专业和特色突出学校。据统计,近两年中全省中职学校共撤销设置重复和不适应经济发展的专业200多个。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正逐步形成适应市场要求、特色鲜明、结构合理的专业体系。各地广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等培养模式,教育教学更加突出灵活性和开放性。包括“百强校”建设计划、示范院校建设计划、实训基地建设计划、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在内的全省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作全面推进,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相当一部分职业学校,特别是国家级、省级重点校都出现了“出口畅、入口旺”、生源持续爆满的可喜局面,一些学校因为容量有限,不得不一再提高入学“门槛”。据初步统计,2006年全省中职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6%以上,60%以上的职业学校都出现了毕业生供不应求的局面。我们还成立了吉林省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加强职教科研工作,提高决策科学化和办学实践理性化的水平。

对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1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车秀兰委员:

  您在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推动力度,加快吉林省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第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对职业教育发展在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意义以及吉林省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认识与评价十分正确。对吉林省职业教育发展中存在的六方面主要问题的分析非常准确。所提建议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一、关于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问题

  投入不足一直是制约我省职业教育发展的主要因素,省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在06年召开的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省政府出台了《吉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大力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省财政职业教育专项经费由2005年的1000万增加到2006年的4000万元。与此同时,我省还充分利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支持骨干学校建设及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的有利时机,统筹安排我省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与中央财政资金配套使用,加快建设步伐。目前,我省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采取市州规划省统筹,分层次建设,分年度实施。已经有28所职业院校初步建成12个专业24个经教育部、财政部命名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并得到国家专项资金支持。2006年省财政、教育部门还重点支持了26所职业院校实训基地的装备建设。与此同时,各地学校还在积极探索与企业的合作,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订单教育的办学路子。政府还将进一步研究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更加广泛的参与职业教育。

  二、关于加快建立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制度

  最近经国务院批准,针对高等、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助学政策已经正式启动。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管理,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财政部、教育部制定下发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84号)。这是继国家对农村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后的又一重大战略举措,对促进教育公平、发展职业教育将产生深远影响。为此,省政府下发了《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关于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07]33号),明确了我省实施工作的基本方针。从今年下学期开始,中等职业学校的农村学生和城市特困、低保家庭学生都将得到国家资助。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资助两年。目前,国家助学政策的实施工作正在进行中。

  为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我省教育行政部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义务感,组织有关人员研制开发了《吉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系统》,该系统的各项功能,涵盖了国家《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各项要求,为我们助学金发放管理的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

  三、关于加强政府统筹,充分发挥县级职教中心的作用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明确提出:“每个县(市、区)都要重点办好一所起骨干示范作用的职教中心(中等职业学校)”。《吉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把县级职教中心建设作为我省中等职业教育“百强校”建设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确定“十一五”期间要集中突破“百强校”建设难点,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全部41个县(市)职教中心建设任务,尽快形成能力,发挥作用,确保“百强校”建设计划按期完成。

  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后,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得到了县(市)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响应,到目前为止,我省规划建设的41个县级职教中心,已经有22个通过了验收,其中有4所成为国家级重点校;有已经基本建成或正在建设的12个。有拟立项建设或需要进一步完善的5个。只有2个县级单位目前尚未动作。县级职教中心建设打破了多年的沉闷局面。与此同时,省政府正在就如何建设好、办好职教中心、特别是如何发挥县级政府的统筹职能,真正发挥中心作用的问题,筹备召开全省县级职教中心建设现场会,农安县、双辽市、磐石市等一批县级职教中心建设的典型经验正在总结调研中。农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工作,在推动政府主导筹备规划、依靠企业教企合作、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整合资源集中建设、形成合力发挥作用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把县级职教中心建设与县域社会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人力资源开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长远规划结合在一起。他们的探索和已经取得的经验,引起了政府领导和各方关注。相信通过此次现场会议的交流,对农安和全省农村县市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工作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关于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

  2005年以来,随着《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的出台,我省民办职业教育有了较大发展,截止06年底已有民办中等职业学校37所,在校学生1.47万人,分别占学校和在校生总数的10%和6.4%。今年各地又有一批民办职业学校问世,具体情况在统计汇总中。总的看,我省民办职业教育的发展以及民间资本、民营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势头提升,目前关于促进民办职业教育发展制度层面上的问题已经列入政府有关部门的日程。

  五、关于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立法保障问题。

  近年来,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已经将职业教育工作正式列为对市州、县市政府教育工作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我省职业教育地方性法规《吉林省职业教育若干规定》的修改已经进入立法调研程序。国家职业教育法也已经进入修改程序,我省拟根据国家工作进程,适时开展我省地方立法工作,并考虑在原有基础上制定《吉林省职业教育条例》。

  二OO七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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