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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06年1月末,列入全省国有工业企业改制计划的816户工业企业已全部完成改制任务。改制后保留国有股份的企业国有股本比重下降到34.1%,其中,市(州)企业下降到6.4%。累计支付改革成本103.6亿元。
在推进企业改革中,各地、各部门和企业以吸引增量、盘活存量、搞活和谋求企业发展为目的,大力吸引域外资本、民营资本参与国企改制重组。据初步统计,列入计划的816户国有工业企业中引进域外资本和民间资本参与改制的有303户,合同、协议意向引入资金106.5亿元,已到位资金73.5亿元,盘活企业存量资产129.9亿元。
同时,国有工业企业通过改革,企业体制、机制实现创新,企业冗员得到解决,办社会负担得到分离,资产负债率大幅降低,市场竞争能力增强,企业资产经营状况得到改善,经济运行质量得到提高。据初步统计,已基本完成改制企业实现销售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16.8%,比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9.2个百分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