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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免征农业税综合配套改革从局部试点到全面铺开,近两年时间,完成了阶段性任务。主要成果集中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一是落实了免税政策。在第一步农村税费改革农民负担减幅28.6%的基础上,全省免征农业税14.78亿元,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1.86亿元,两项合计16.64亿元,农民人均减负118元。二是推进了乡镇机构改革。全省共撤并乡镇291个,撤并比例31.8%;乡镇内设机构精简38.5%;乡镇事业站精简30%;行政编制精简17.3%,事业编制比原来实有人数精简31.6%;乡镇领导职数精简35.2%;乡镇政府职能开始出现积极转变。三是推进了县乡财政体制改革。普遍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的管理方式,初步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四是推进了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到2005年底,全省共撤并农村中小学校1709所。五是完善了六项配套措施。六是启动了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农场农工耕地承包费减幅达到82.3%。
今年农村改革将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重点是“三深化、三推进、两探索、一启动”,即深化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为核心的乡镇机构改革、以建立公共财政制度为重点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完善教育经费保障制度为重点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流通体制改革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探索完善村内生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管理办法和探索化解乡村不良债务办法,以及启动国有农场管理体制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