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率先发展与协调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完善地区经济布局,加速产业、要素和人口集聚,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地区竞相发展,优势互补,共同繁荣。
率先发展中部地区。充分发挥中部地区区位、产业基础、科教人才等优势,构建带动中部、辐射东西部、连接南北两省的长吉经济区。长吉经济区以长春、吉林市为中心,包括四平、松原、辽源市等吉林省中部城市群经济区。加快长吉经济一体化进程,强化产业和人口集聚,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增强其辐射带动作用。发展现代农业,强化粮食基地建设; 重点发展加工制造业,着力壮大汽车、石化、农产品加工三大支柱产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建设长春国家光电子和生物产业基地;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完善综合交通、通信网络、城市市政等基础设施,提高城市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重视发展城区经济。
加快发展东部地区。充分发挥东部地区生态环境和边境区位优势,依托长白山资源,建设长白山生态经济区。长白山生态经济区包括延边州、白山市和通化市。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在长白山人与自然生物圈区域内实施强制性保护,推进长白山管理区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依托资源条件,突出产业特色,合理开发资源,积极发展生态食品、林产等资源加工业和旅游产业,建设白山矿泉城和长白山旅游区。依托产业基础,发展医药、钢铁、能源、轻工等产业。整合资源,高起点打造“长白山”国际知名品牌。进一步推进图们江地区开发开放,扩大与俄罗斯、朝鲜、韩国、日本等周边国家经贸合作,加快建设区内交通网络,打通对外陆海空通道,构建面向东北亚的区域性合作平台。
积极发展西部地区。注重发挥白城市区域中心城市带动作用,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大力发展特色经济。加快水利设施建设,解决生产、生活、生态用水。依托西部地区草原、风力和油气资源,重点发展特色农业、节水农业、生态农业及畜牧业、牧草业,积极发展农畜产品加工和汽车零部件配套,建设风力发电基地,加快油气勘探开发。加强盐碱地、沙漠化土地综合治理,保护恢复草原湿地,发展生态旅游。加快公路、铁路建设,促进与周边地区的经济联系。加强与内蒙经济协作,积极发展火电和煤化工。
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原则,有步骤、分层次推进城镇体系建设,增强城市功能,提高运转和承载能力,促进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
构建合理的城镇体系。发展壮大长春、吉林两个特大城市。适度扩大城市规模,优化产业布局和功能分区,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功能和承载能力。增强两市产业关联,促进要素流动和产业集聚,推进经济一体化进程。
加快发展区域中心城市。注重扩大城市规模,拓展发展空间,加速产业集聚和人口集聚。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特色产业,强化产业支撑作用,增强自我发展和对外辐射功能,发挥中心城市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带动作用。发展2-3个中等城市进入大城市行列。
积极发展中小城市。注重提高规划标准,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公共服务,改善交通条件,提升吸纳人口功能,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培育部分人口规模较大、交通区位条件较好、经济实力较强的小城市成为中等城市。
择优发展小城镇。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搞好乡镇建设规划,优先发展城关镇、省“十强镇”,扩大管理权限,增强服务功能,推进小城镇发展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合理调整乡镇布局,提高城镇质量,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适度扩大小城镇规模,每个县重点培育2-3个中心城镇,有条件的城镇发展成为小城市。
推进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按照主业接续、转型替代、多业并举、分类实施原则,根据资源枯竭程度、后续资源状况和现有产业格局,因地制宜,加快资源枯竭型城市和地区经济转型,分类发展接续产业,促进可持续发展。辽源、白山、通化以及舒兰、蛟河、九台、珲春等煤矿区,加强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开发,搞好主业发展,发展各具特色的接续产业。推进辽源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国家试点工作,重点发展新材料和健康产业。延边、白山等林区,积极培育森林后备资源,实施“天保”工程,大力发展林地经济,加快林纸、林板一体化原料基地建设,发展木材综合利用和深加工。加强矿山、林区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全面治理采煤沉陷区,复耕利用工矿废弃地,妥善安置失业职工,建立劳动力转移援助机制。
加快实施“县域突破”战略,以县域工业突破为核心,以发展民营经济为主体,以推动全民创业和招商引资为重点,加速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实现县域经济整体跨越。
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突出发展县域工业,培育特色产业,增强发展活力,促进县域经济总量、城乡居民收入和城镇发展提高到新水平。加快县域工业集中区建设,统筹规划,依法管好用活土地资源,突出特色,搭建招商引资平台,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理开发矿产资源,积极发展城市工业配套项目,因地制宜发展旅游、商贸等产业。每个县(市)规划建设工业集中区,发展1-2个主导产业,实现县域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翻一番。每个市(州)培育1-2个县域经济突破重点县,力争经济基础好、综合实力强的县(市)进入全国经济百强县行列。
全面落实扩权强县政策。进一步扩大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全面落实政策措施。调整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实行省管县(市)的财政体制(不包括延边州),建立省对县(市)的财政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县(市)的财政支持力度。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加强工商、税务、信贷、土地、信用担保等政策支持,广泛吸引域外、海外客商投资兴业;引导和鼓励农民创业,兴办企业,创建合作组织,发展经营大户、养殖大户、运输大户等;鼓励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各种方式投身创业,带领群众创办和发展各类实业,推动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建立完善考评体系和激励机制,鼓励强县(市)腾飞、弱县(市)提速、中游县(市)奋力赶超,整体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