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国家决定将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扩大到吉、黑两省。2004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同意吉林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2004年5月,我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试点全面启动。目前,试点工作基本结束,全省实现并轨130万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6%做实,改革了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初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