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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也是我省“十一五”规划纲要的出发点和归宿。《纲要》贯彻以人为本原则,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实现了发展理念上的飞跃和升华,是未来五年全省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
一、人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发展为了人民
对发展目的的不同理解,成为传统发展观与科学发展观的分野。在传统发展观看来,发展有其不言自明的天然合理性,发展的目的就在于增加社会物质财富,因而它所关注的,只是“如何发展得更快”。在这种以物质资本积累为核心的发展观支配下,人类社会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物质财富,也造成了对资源的疯狂掠夺、对环境的严重破坏以及贫富差距扩大等严重的社会问题。在科学发展观看来,发展本身有其价值判断和评价尺度,发展的目的在于增强人们的能力,满足人们的需求,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发展必须关注“为什么发展”和“怎样的发展才是好的”这样一个目的论和价值论问题。我省“十一五”规划纲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在发展目标、发展思路、发展内涵上充分体现了人是发展的根本目的这一价值取向,实现了发展的合目的性与规律性的有机统一。
发展目标体现以人为本理念。强调人是发展的根本目的,首先体现在发展的目标体系上。把人类自身的发展纳入发展目标,把人全面发展的丰富内涵具体化、指标化,是20世纪末期国际社会发展理念创新的重大成果。在2000年联合国总部纽约举行的千年峰会上,世界189个国家的147位国家元首和首脑,一致通过了千年发展目标。千年发展目标把消除贫困、促进人类发展包括保障人民基本权利、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提高基本能力等方面内容纳入其中,为世界各国谋划各自的发展提供了示范和参照。事实上,发展是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是我们党反复强调和一贯追求的。但将人的发展指标如此综合地体现在五年规划纲要中,这在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十一五规划纲要目标体系与以往的目标体系最大不同,在于它不仅关注物的目标,更关注人的目标,处处体现着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从目标框架看,《纲要》提出了我省“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7个方面目标,其中直接涉及百姓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就有资源环境、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民主法制4大类。从量化指标看,《纲要》提出6大类28个量化指标,其中涉及百姓基本需要、生存环境、生活水平、生活质量的就有18个。从指标属性看,《纲要》将量化指标分为3个类别,即导向性指标、预期性指标和约束性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是政府向人民做出的承诺,是刚性且具有法律效力的指标,而约束性指标又多为民生指标,这就充分体现出未来5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本指向性。所有这些,都意味着,我省“十一五”时期的发展,将不再是单纯追求经济增长,更不是单纯追求GDP的增长,而是关注这一增长的目的,谋求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社会全面进步,增进全省人民的福祉。
发展思路体现更快更好要求。纵观整个《纲要》,可以看出,“十一五”发展的总体思路是更快更好发展。《纲要》在指导思想中提出,要“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加快发展速度,提高发展质量”。更快更好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集中体现,也是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规律的客观要求。从一般意义上说,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物质基础的增强,是人的全面发展必不可少的基本条件。离开必要的社会物质条件,人的发展就会丧失依托的基础。就我省经济发展的现阶段而言,矛盾的主要方面是经济总量亟待扩大,实力亟待增强。因而,抓住机遇,加快发展,是贯穿整个《纲要》的主旋律。《纲要》中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型工业基地、加快发展服务业、大力提升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全面扩大对外开放等内容,都反映了努力谋求更快发展的思路。同时,加快发展又不是盲目无序的发展,而是以提高质量效益为中心,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目标,以科技进步为支撑的发展。《纲要》将推动发展的政策导向,表述为“六个注重”:注重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注重投资、消费双向拉动,注重优化产业结构,注重所有制结构调整,注重发挥资源优势,注重发挥科技优势。这“六个注重”从人的角度来衡量,就是注重改善人的生活、发挥人的潜能、尊重人的需求的发展。如果说更快发展,是为了摆脱落后局面、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那么更好发展,则是为了提升发展层次、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更快更好的发展思路,坚持了发展的合目的性与规律性的统一,摒弃了那种无视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规律,不计发展成本和发展代价的增长模式,发展的结果也就更加符合人民的要求和愿望。
发展内涵体现全面进步尺度。发展并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概念,而是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社会生活一切层面的要素于一体的完整的现象。人的发展的丰富内涵及全面发展的价值目标,也要求社会各个方面的全面进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社会组织形式、就业结构、社会结构的变革加快,城乡、区域和社会群体发展不平衡的矛盾日益突出,社会组织和管理面临许多新问题,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与发达省份相比较,我省还存在经济这条腿“短”、社会这条腿更“短”的问题。正是基于对省情的科学判断,《纲要》坚持经济发展与促进社会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统一,提出要“更加注重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更加注重民主法制建设”。这就克服了以往规划(计划)纲要中重经济指标轻社会进步、重物质财富轻精神财富、重当前利益轻长远利益的偏差,把社会事业发展放到与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甚至更加重要的位置上。《纲要》一方面对人口卫生体育事业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提高社会管理能力等方面内容都作出了具体规划,同时又提出了人均受教育年限、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累计城镇新增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等多项指标,都涉及到广大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在加快社会事业发展的具体措施上,强化了公共财政支出的力度,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卫生尤其是农村医疗卫生设施、重点文化设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都将获得更多的资金保证。
二、人是发展的根本动力,发展依靠人民
在科学发展观看来,发展的决定因素是人,不是物。人是发展的根本目的,也是发展的根本动力。曾因其人力资本理论而获197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舒尔茨指出:在影响经济发展的诸因素中,人的因素是最为关键的,经济发展主要取决于人的质量的提高,而不是自然资源和物质资本。世界经济发展史上先后发生的美国对英国、日本对美国、亚洲“四小龙”对西欧的成功经济超越,生动地证明了人力资源优先发展对一个国家和地区的极端重要性。当前世界范围内日趋激烈的综合国力竞争,从根本上说就是人力资源的竞争。从以开发物质资源为核心转向以开发人力资源为核心,从过分突出发展过程中物质财富的积累转向更加突出地注重全面提高人的发展能力,已成为当今世界发展的大趋势。谁在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上占得先机,谁就抢占了新一轮发展的制高点。《纲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把握时代发展脉搏,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倡导各尽其能,着力强调以提高人的综合素质、强化人的能力建设、激发人的创造活力,来推进我省“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
着眼于提高人们的综合素质。发展最终要求的是人在素质方面的改变,这种改变是获得更大发展的先决条件和方式。在世界新科技革命推动下,知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国民财富的增长和人类生活的改善,越来越有赖于知识的积累和创新,越来越要求人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不断提升。通过提高人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增强人的创新能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思想道德素质,是公民素质的根本和灵魂。《纲要》提出全面落实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的战略任务,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推行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科学文化素质是公民素质的基础,教育是提高人的素质的基本途径。《纲要》提出要优先发展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快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学习体系。通过完成“普及、发展、提高”三大任务,提高全体人民的学习能力、就业能力、创新能力、创业能力。健康素质不仅是人的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体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党的十六大报告把健康从素质的角度提升到与崇高的思想道德、先进的科学文化相并列的高度,从单纯的生物学意义提升到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有机统一的高度。《纲要》贯彻这一要求,提出了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卫生科学知识等增强全民健康素质的目标和具体措施。在着眼于提高全体人民综合素质的同时,《纲要》对培育新型农民加以强调。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建设新农村,必须培育新农民;没有新农民,就没有新农村。培育新农民,是新农村建设最本质、最核心的内容,也是最为迫切的要求。《纲要》强调,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为实现劳动力转移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着眼于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能力是以人本身的内在素质为基础所表现出来的一种实际本领,是任何个人、团体、国家乃至社会存在与发展的现实力量。虽然物质资源的开发利用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但人类智慧和能力的发展,则决定着对物质资源开发的深度和广度。2001年在上海召开的APEK会议上,江泽民同志明确提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的思想,认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纲要》科学把握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的意义,把人力资源能力建设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强调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加强人才资源开发和能力建设,以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为主体,大力培养专业化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型人才。树立大教育、大培训观念,完善广覆盖、多层次的教育培训网络,重点培养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实施人力资源规划,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建立健全以品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选拔任用和激励保障机制,创造公开竞争、优胜劣汰环境,加大人力资源开发投入力度,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体制环境。
着眼于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社会活力是社会进步、和谐发展的基础和条件,是推动社会不断发展的现实力量和动力源泉。实现吉林更快更好的发展,要靠蕴藏在2700万人民群众中的首创精神和创造活力的充分发挥。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最根本的在于建立能够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的体制机制。《纲要》坚持改革创新,在深化经济、政治、文化体制改革中,积极探索和建立能够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的新的体制机制。在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方面,完善全民创业政策支持体系,营造良好的法治、政策和市场环境。放宽产权和市场准入限制,拓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空间。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进入金融服务、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领域。加大对民营经济扶持力度,鼓励个体工商户发展,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引导和鼓励农民创业、兴办企业,加快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实行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加快农村劳动力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快以登记管理为主的户籍制度改革,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在发展县域经济方面,鼓励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各种方式投身创业,带领群众创办和发展各类实业。建立和完善考评体系和激励机制,鼓励强县(市)腾飞、弱县(市)提速、中游县(市)奋力赶超;在财政体制方面,完善“省直管县”和“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体制;在行政管理体制方面,进一步理顺省、市、县的行政管理权限,合理界定政府职责范围,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为各类社会主体的创造活动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这一系列制度安排和体制机制创新,必将激活经济主体,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推动吉林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
三、人是发展成果的最终受益者,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是我们党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在十届人大三次会议记者招待会上回答记者关于“三农”问题的提问时,温家宝总理曾借用舒尔茨的观点提醒人们懂得“穷人的经济学”。这反映了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也代表了中国政府未来政策的走向,即从不公平的非均衡增长模式,转向全面协调可持续均衡增长模式,从少数人分享型的增长,转向全体人民分享增长成果的发展模式。正如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指出的那样,应当“结束牺牲一些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些人的需要的情况”,使“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纲要》贯彻这一理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更加关注增长的均衡、机会的均等和社会的公平,保证各得其所,努力使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关注增长均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行以先富带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非均衡科学发展观,实现了经济高速增长和大幅度减少贫困,但也出现了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发展不协调的趋势。这种经济发展中的非均衡趋势,日益成为新时期经济发展的隐患。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发展历程表明,在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时,社会一般就进入了矛盾的多发期。这个时期,如果发展不平衡接近或超过经济社会所能承受的“临界点”,又不及时采取措施,就可能导致严重的经济社会问题。我省正处于这样一个时期。由于受地理位置、资源条件、经济基础等方面影响,东、中、西部区域经济发展的差异性较大,地区差距较为明显。2005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3614.92亿元,其中长春、吉林两市占了2/3左右。同时,城乡发展差距较大,少数民族和边境地区发展还比较落后。在区域发展方面,《纲要》提出了构建地区协调发展格局,坚持率先发展与协调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完善地区经济布局,加速产业、要素和人口集聚,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地区竞相发展,优势互补,共同繁荣。率先发展中部地区,加快发展东部地区,积极发展西部地区,支持少数民族和边境地区加快发展。有步骤、分层次推进城镇体系建设,促进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纲要》还提出了加快实施“县域突破”战略,以县域工业突破为核心,以发展民营经济为主体,以推动全民创业和招商引资为重点,加速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实现县域经济整体跨越。在城乡发展方面,《纲要》提出,要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提出了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努力促进农民增收、明显改善农村面貌、深化农村改革等具体的政策措施,以及种养业良种繁育、综合机械化水平等量化指标。提出了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完善扶贫开发机制、改善基础设施、发展社会公益事业等具体措施。
关注机会均等。机会是指社会成员生存与发展的可能性空间和余地。机会拥有量的不同,决定了把握生存和发展机会能力的不同。多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较快,但教育医疗、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等社会事业,并没有随着经济增长而同步发展。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尤其是城乡居民之间,在文化教育、医疗、基础设施、社会保障等方面,存在机会和权利的严重不均等。机会不平等,不仅会降低人的生存质量,影响到天赋和能力的充分发挥,从而丧失向上流动的潜在可能,而且会威胁到社会的凝聚力,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实施发展性社会政策,健全并公平地分配公共服务,扩大和促进弱势群体的社会参与机会和能力,是“十一五”时期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任务。“十一五”时期,我省既明确了教育卫生、公共产品、公共服务领域改革发展的思路和目标,又提出了一些群众要求迫切而且有可能解决的政策措施,重点是统筹公共服务的分配与布局,着力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改变政府财政支出和财政转移支付严重向城市倾斜的现状。教育是促进经济增长、矫正各种不公平的起码条件,是保证社会机会相对均等的最重要的制度设置。《纲要》提出,要巩固“两基”成果,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缩小城乡和区域差距,全面提升基础教育的整体水平。重点加强农村义务教育,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努力保障社会公民特别是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社会弱势群体受教育权利。卫生医疗关乎人民群众健康的福祉。针对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医疗卫生领域中的问题,《纲要》指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改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改善县级医院条件,改造乡镇卫生院,建设村卫生室,健全区域公益性农村医疗机构,建立覆盖全省农村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纲要》还提出了加大对农村公共设施建设投入、扩大有线电视和通讯光缆的覆盖范围、发展农村乡镇文化等重大举措。
关注社会公平。追求社会公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旨,是推进和谐吉林建设的内在要求。不公平则心不平,心不平则气不顺,气不顺则难和谐。我国各种社会矛盾的背后都能找到经济根源,体现出社会各阶层对经济发展成果公平分享的诉求。实现社会公平的核心,是达到利益均衡,实质是分配公平,体现社会财富分配的合理性和平等性,在保障社会多元化的同时,避免穷者愈穷、富者愈富的两极分化。因此,必须从法律上、制度上、政策上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建立利益整合机制,正确处理社会成员间不同利益群众的关系,统筹各阶层利益,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纲要》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出发,一方面致力于社会利益协调机制的建设,另一方面制定了积极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改善城乡居民生活条件和质量等具体措施。在扩大就业方面,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方针,贯彻落实积极就业政策。推进就业立法进程,建立促进扩大就业长效机制。全省城镇新增就业175万人。在社会保障方面,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基本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探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2010年,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将达到350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将达到290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将达到310万人,企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将达到180万人。在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方面,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加强对垄断行业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监管,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规范收入秩序,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在居民生活方面,加快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开发建设,实施城市和煤矿棚户区改造,3年拆迁、5年完成9个市(州)中心城市1500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任务。扶贫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建设和谐吉林应该大力倡导的理念。《纲要》提出,加快社会福利、救济、优扶安置和社会互助等保障事业社会化,规范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和社会扶助体系。我们有理由期待,分享互助的理念将推动吉林更加和谐美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