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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县安监局组织学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吉林省人民政府 www.jl.gov.cn   2007-05-21 14:04   来源:省安全监管局     字体显示:
 

    5月8日,黄金周后上班第一天,永吉县安监局召开专门会议,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为2007年6月1日《条例》的正式实施做好充分的准备,为下步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会上,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条例》基本内容,深刻理解和领会其丰富内涵,尤其是对《条例》规定的事故等级,相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及其上报时限,调查组的组成和提交调查报告的时限,以及对事故发生单位所处罚的最高限额等规定进行反复细致地理解和把握,并开展深入细致的讨论。

  张清秀局长对全体人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加强学习。继续加强对《条例》的学习,特别是要对照其它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学习;二是广泛宣传。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深入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让《条例》的内容做到相关人员熟练掌握;三是认真执行。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融入到安全监察执法工作的各个方面,确保正确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努力为全县安全发展和社会稳定创建良好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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