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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通满族自治县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在省、市应急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坚持把应急管理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加强检查,狠抓落实,取得了比较明显的工作成效。在应急管理工作中,伊通县重点坚持做到“六到位”: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几年来,伊通县始终坚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出发,本着“应急管理工作无小事、应急管理工作没特区、应急管理工作不涉及软环境”的原则,坚持“第一时间反应、第一时间处置”的工作思路,紧紧抓住“责任、预案、投入、实效”关键环节,切实提高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推动全县应急管理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二是组织领导到位。在调整完善应急管理领导机构的同时,在县政府办公室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由常务副县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另配一名专职副主任。核定事业编制人员2名,从10个相关部门长期抽调人员为日常工作人员。各乡镇、各部门也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组建了应急管理机构,做到了有专门机构管事、有专门人员办事,保证了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等项工作的有效运转,保证了应急救援需要。同时,注重加强应急工作队伍建设,并荣获四平市首届应急知识电视大奖赛第一名。
三是资金设备到位。伊通县政府在财政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将应急管理工作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同时,为应急办配备了车辆,调整了办公室,购置了电脑、数码摄相机、数码照相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为应急管理工作的深入有序开展提供了基础保障。
四是宣传教育到位。充分利用媒体、文件、会议等多种形式,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和普及公共安全、应急管理、自然灾害、防灾救灾等方面知识,提高群众参与应急管理的能力。在中小学进行公共安全知识讲座,培养学生的公共安全意识,增强他们的遇险自救能力。同时,将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对外公布,免费向群众发放防灾救灾手册,积极举办应急情景模拟和应急知识展览。通过宣传教育,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预防为主、应对有力、全社会重视应急管理工作的良好局面。
五是检查指导到位。为规范应急管理工作,伊通县政府应急办制订下发了《关于规范突发事件上报程序》、《关于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通信网络有关事宜的通知》等8个文件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工作职责》等10个规章制度,对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好相关工作,伊通县政府不定期组织安监、质监、公安、交通、教育、文体、卫生、药监、民政等部门,对县里林场、矿山、车站、学校、商场、大型歌舞厅、洗浴中心、网吧、宾馆等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督促整改,有力地推动了各乡镇、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是预案编制到位。目前,伊通县先后编制和修订应急预案35个,包括《伊通满族自治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9个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8个事故灾难类应急预案、4个公共卫生事件类应急预案和13个社会安全事件类应急预案,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广覆盖、衔接配套、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体系。在2006年“8·12”特大洪水发生后,由于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置,指挥得当,救助及时,措施到位,虽然损失很大,但未亡一人,得到了民政部查灾组领导和省、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