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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岭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举措抓好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测工作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08-07-30 来源: 字体显示:

  为了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杜绝违法、虚假广告对人民群众的消费误导,长岭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多种措施抓好药品、医疗器械的广告监测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新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扎实掌握法律法规条款内容,增强业务素质,提高监测水平。
  二是抓好宣传、培训工作。长岭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县工商局配合,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经营业主和媒体、广告公司负责人培训工作,普及真实、合法发布广告的相关知识,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虚假广告的散发。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通过媒体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检查工作,重点是药店药堂广告,落实广告监测人员职责。
  四是增强广告监测工作的主动性和敏感性。充分发挥本单位的工作职责,主动开展违法广告的监测。加强与工商部门的联系与配合,监测到有违法、虚假广告,立即取得音像证据,及时移交给工商部门处理,合力整治发布违法广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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