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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重点监管生活必需品及旅游价格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08-04-30 来源:SRC-11 字体显示:

  “五一”假期临近,居民消费、出行较为集中。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省价格监督检查局就加强今年“五一”节假期前后市场价格监管事项作出明确部署。

  省价格监督检查局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必须坚决执行国家统一出台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切实贯彻落实提价申报和提价备案制度。对列入提价申报和提价备案名单的企业,未经申报、备案,擅自涨价的,以及申报、备案时提供虚假成本资料,变相提高涨价幅度的,要严肃查处。

  “五一”假期前后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重点检查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和商场超市的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以及液化气、成品油等紧缺消费品价格。针对假期居民消费比较集中的特点,要重点检查商品零售经营者促销价格行为以及宾馆、饭店的餐饮价格。针对今年“五一”假期调整为3天的特点,要在全面整治旅游交通价格秩序的基础上,突出检查机动车停车收费、短途客运价格以及“农家乐”等乡村和城市周边旅游价格。

  “五一”假期期间,各级价格主管部门“12358”价格举报电话要安排领导带班,专人值守,确保全天候畅通。(夏国华 记者王大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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