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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对全省医疗美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及采供血机构规范性检查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08-08-19 来源:省卫生监督所 字体显示:

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采供血机构专项整治工作转入常态监管后,为了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机构监督管理,促进医疗美容市场的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采供血机构执业行为,防止艾滋病等疾病经血液途径传播,根据《关于对全省医疗美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及采供血机构规范性检查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的通知》(吉卫监所发[200842号)文件要求,按照《全省医疗美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全省采供血机构规范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决定于2008819日起对全省医疗美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及采供血机构规范性监督检查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督导检查将通过听取汇报(包括中心血站及分支机构)、实地走访、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内容一是检查各级卫生监督所对医疗美容整治专项工作及采供血规范性检查工作两个方案的落实情况;二是检查医疗美容机构的执业资质、从业人员的医疗美容资质、医疗广告、消毒管理制度及医疗废物处理情况;三是检查采供血机构执业资质、采供血人员的资质、血源管理、采血工作、血液的包装、储存、发放、运输、疫情管理、废物处置情况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规范性检查及督导检查,全面治理整顿全省医疗美容机构执业行为,全面规范全省各采供血机构采供血行为,确保公众医疗美容健康,确保医疗临床用血的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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