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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重点实施“六大行动”

2023-01-05

  1月4日,据2023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介绍,省民政厅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民政工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实施“六大行动”,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共同富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贡献力量。

  实施社会救助精准兜底行动。继续落实好低保救助省定指导标准,同步调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确保达到当地上年度低保标准的1.3倍。扩大采暖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标准,确保受益特殊困难家庭达到10万户,补助标准达到户均800元。

  实施社区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建设综合嵌入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0个、社区老年食堂100个,为70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实施家庭适老化改造,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完善探访关爱服务机制,独居、失能、重残、空巢等8类重点居家老年人信息采集率达到100%。

  实施服务机构监管强化行动。加强对“一老一小”等民政服务机构常态化监督管理,确保服务对象健康安全。以全国一流标准抓好延边州儿童福利院建设和长春市儿童福利院标准化档案室建设,启动白山市儿童福利院改扩建工程,规范和提升拓展康复服务项目质量,为全省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树立标杆。

  实施“五社联动”提质增效行动。以项目为引领,不断强化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与社工专业人才联动机制。优化城乡社区规模布局,继续推进社工岗招录工作,推动村(社区)减负。加大省财政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支持乡村振兴力度,持续实施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邻里守望”关爱行动。持续加强全省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年底前力争实现全覆盖。

  实施慈善公益发展壮大行动。推动颁布实施《吉林省慈善条例》,启动首届“吉林慈善奖”评选表彰工作。探索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好慈善助医、“圆梦大学”等慈善项目。

  实施婚姻殡葬移风易俗行动。深入推动国家级、省级婚俗改革实验区建设,为完善婚俗改革政策体系积累有效经验。持续加强婚姻家庭辅导。深入推进公益性公墓试点任务。(祖维晨

省民政厅重点实施“六大行动”

2023-01-05 06:38:00   来源:

  1月4日,据2023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介绍,省民政厅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民政工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实施“六大行动”,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共同富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贡献力量。

  实施社会救助精准兜底行动。继续落实好低保救助省定指导标准,同步调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确保达到当地上年度低保标准的1.3倍。扩大采暖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标准,确保受益特殊困难家庭达到10万户,补助标准达到户均800元。

  实施社区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建设综合嵌入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0个、社区老年食堂100个,为70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实施家庭适老化改造,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完善探访关爱服务机制,独居、失能、重残、空巢等8类重点居家老年人信息采集率达到100%。

  实施服务机构监管强化行动。加强对“一老一小”等民政服务机构常态化监督管理,确保服务对象健康安全。以全国一流标准抓好延边州儿童福利院建设和长春市儿童福利院标准化档案室建设,启动白山市儿童福利院改扩建工程,规范和提升拓展康复服务项目质量,为全省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树立标杆。

  实施“五社联动”提质增效行动。以项目为引领,不断强化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与社工专业人才联动机制。优化城乡社区规模布局,继续推进社工岗招录工作,推动村(社区)减负。加大省财政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支持乡村振兴力度,持续实施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邻里守望”关爱行动。持续加强全省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年底前力争实现全覆盖。

  实施慈善公益发展壮大行动。推动颁布实施《吉林省慈善条例》,启动首届“吉林慈善奖”评选表彰工作。探索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好慈善助医、“圆梦大学”等慈善项目。

  实施婚姻殡葬移风易俗行动。深入推动国家级、省级婚俗改革实验区建设,为完善婚俗改革政策体系积累有效经验。持续加强婚姻家庭辅导。深入推进公益性公墓试点任务。(祖维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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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重点实施“六大行动” 为人民美好生活接续奋斗

2023-01-05 06:38:00   来源:

  1月4日,据2023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介绍,省民政厅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民政工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实施“六大行动”,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共同富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贡献力量。

  实施社会救助精准兜底行动。继续落实好低保救助省定指导标准,同步调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确保达到当地上年度低保标准的1.3倍。扩大采暖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标准,确保受益特殊困难家庭达到10万户,补助标准达到户均800元。

  实施社区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建设综合嵌入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0个、社区老年食堂100个,为70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实施家庭适老化改造,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完善探访关爱服务机制,独居、失能、重残、空巢等8类重点居家老年人信息采集率达到100%。

  实施服务机构监管强化行动。加强对“一老一小”等民政服务机构常态化监督管理,确保服务对象健康安全。以全国一流标准抓好延边州儿童福利院建设和长春市儿童福利院标准化档案室建设,启动白山市儿童福利院改扩建工程,规范和提升拓展康复服务项目质量,为全省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树立标杆。

  实施“五社联动”提质增效行动。以项目为引领,不断强化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与社工专业人才联动机制。优化城乡社区规模布局,继续推进社工岗招录工作,推动村(社区)减负。加大省财政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支持乡村振兴力度,持续实施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邻里守望”关爱行动。持续加强全省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年底前力争实现全覆盖。

  实施慈善公益发展壮大行动。推动颁布实施《吉林省慈善条例》,启动首届“吉林慈善奖”评选表彰工作。探索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好慈善助医、“圆梦大学”等慈善项目。

  实施婚姻殡葬移风易俗行动。深入推动国家级、省级婚俗改革实验区建设,为完善婚俗改革政策体系积累有效经验。持续加强婚姻家庭辅导。深入推进公益性公墓试点任务。(祖维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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