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今年是我省实施棚户区改造的第二年,总任务是多少?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如何?
骆德春:受牛海军副省长的委托,我把今年的棚户区改造情况介绍一下。今年,省委、省政府将棚户区改造列为解决民生问题的八件实事之一。主要任务是完成9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550万平方米改造任务,当年回迁90%;启动41个县(市)410万平方米和长白山管委会30万平方米的棚户区改造,全省总任务990万平方米。同时,设市城市和县城要全面建立廉租房制度,构建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并积极建设一批廉租房。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省政协和省纪委的指导支持下,通过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和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上半年,全省棚户区改造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运行平稳,成效比较明显。截止到6月30日,全省共拆迁房屋851.1万平方米,占年计划的86%,搬迁11.7万户,其中市本级拆迁569.9万平方米,搬迁7.4万户;县(市)拆迁281.2万平方米,搬迁4.3万户。开工面积1564.3万平方米,其中市本级开工1225万平方米,县(市)开工339.3万平方米。上半年,9个市州全部建立了廉租房制度,部分县(市)也已经建立,全省廉租房开工37.5万平方米,其中市本级23.7万平方米,县(市)13.8万平方米。
记者:上半年全省棚户区改造取得这样好的效果,主要采取哪些措施?
骆德春:为全面完成见年的棚户区改造任务,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实行高位运作,把改造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市州和县(市),实行目标管理。一是制定和完善棚户区改造政策措施。年初,研究制定并出台了《县(市)城市棚户区改造指导意见》,为县(市)的棚户区改造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撑。同时,进一步完善房屋拆迁、土地使用、税费减免等项政策措施,制定下发了规划设计、工程质量、建筑节能、安全生产、司法保障等相关规定。加强软环境建设,推行“会办制”,确保棚改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为保证县(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进行,还分别召开研讨会、调度会、现场会,举办培训班,深入研究政策,制定措施,提高参与棚户区改造的县(市)领导和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鉴于县(市)棚户区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提出县(市)要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改造与改善相结合、注重改善、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不盲目拆迁,不搞一刀切。二是攻克难点,大力筹措改造资金。坚持政府组织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省财政安排的3.5亿元专项补助资金已下拨各地。目前,正在积极协调国家开发银行,确保批复指标内的20亿元贷款尽快到位,并计划再争取一部分贷款用于市州和县(市)棚户区改造。同时,各地广开资金来源渠道,运用市场化运作手段,大力开展招商引资,筹集改造资金。特别是要通过已经收储的土地变现,为棚户区改造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三是突破重点,强化房屋拆迁工作。对9个市州,全力组织拆迁,目前已经超额完成了拆迁计划。对各县(市)本着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在全力组织拆迁的同时,还十分重视各地对棚改拆迁政策的执行,要求各地要不断完善房屋拆迁的各项政策,认真执行拆迁管理的各项规定,充分发挥政府在拆迁工作中的作用,做好拆迁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现了阳光操作、和谐拆迁。四是加强信访工作,维护稳定的改造发展环境。4月份召开了全省棚户区改造信访工作会议,对如何做好信访工作做了部署,落实了领导责任,要求各地要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各地积极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机制,对各类信访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把问题消灭在萌芽,解决在基层。五是强化调研督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为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监督指导,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5月份由我和骆德春副秘书长分别带领省建设厅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深入到全省9个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以及12个县(市)开展调研检查工作。省人大常委会于5月末、6月初组成3个视察组,由各位主任带队,对部分市州、县(市)的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省政协在7月末8月初分别由孙耀廷、别胜学副主席带队,深入吉林市、通化市以及蛟河市、集安市开展调研。同时,省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建设厅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从年初到现在,共组织4次大规模的集中专项督察,及时发现和解决了存在的问题,保障了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记者:当前,全省棚户区改造当中还存在哪些问题?
骆德春:从上半年的总体情况看,虽然进展比较顺利,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同时也面临一些问题,主要是改造资金还比较紧张;房屋拆迁难的问题有所显现;县(市)群众上访数量增多;回迁安置的压力加大。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及时解决,确保棚户区改造工作平稳进行。
记者:下一步,全省棚户区改造将重点抓好哪些方面的工作?
骆德春:现在正是工程建设的黄金时期,棚户区改造已经到了攻坚阶段,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和宣传报道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调配合,相关方面大力支持,形成更加紧密的工作合力。同时,加强好宣传报道,为棚户区改造营造更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二是积极落实改造资金。去年国家开行批复的50亿元软贷款已经到位37亿元,目前,正在与国家和省开发银行协调,落实剩余的13亿元,并积极争取新的贷款20亿元。同时,组织各地大力筹集改造资金。三是全力推进拆迁和回迁安置。市州550万平方米改造拆迁计划现已超额完成.鉴于《物权法》即将颁布实施可能对拆迁产生的影响,我们的指导原则就是尽量多争取拆迁一些,为下一步改造建设创造条件。县(市)的拆迁要平稳推进,坚持改造与改善相结合,做到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实事求是,能拆多少就拆多少,不盲目扩大改造计划和拆迁规模,避免产生建设能力不足和群众无法按时回迁的问题。下半年,要重点抓好被拆迁居民的回迁安置工作,确保市州90%的回迁任务完成,县(市)的被拆迁户也要按时得以回迁。同时,要深入研究制定解决“住得起、管得好”的问题,把棚户区改造与社会保障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社会救助体系的功能,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冬季取暖、物业管理、就业再就业等问题,使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四是强化工程建设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目前,正是工程施工的黄金季节,我们将在强化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抓紧组织施工。积极推广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确保新建建筑全部建成节能建筑。强化安全生产及施工现场管理,保证施工安全。落实监理责任,不断加强检查力度,切实把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成为群众满意工程、放心工程。五是加强信访工作,维护和谐稳定。从目前的情况看,棚户区改造来省进京信访量很少,各地都能及时妥善解决出现的问题。但是,面对党的十七大即将召开,稳定压倒一切,所以,必须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充实人员,强化力量,及时解决来省上访案件,维护好群众利益。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记者:棚户区改造产生了怎样的深远影响?
骆德春:城市棚户区改造意义重大,影响深远。首先,实施棚户区改造,拉动了投资,促进了经济增长和居民消费。棚户区改造不仅直接拉动了建筑业、建材业发展,也带动了运输业、金融业、服务业等30多个相关产业发展,按2006年投资332亿元计算,拉动全省GDP增长0.6个百分点。房地产业也得到了快速发展,去年全省房地产总投资达到了415亿元,比上年增加214亿元,创历史新高。房地产投资已经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的15%以上,其带来的地税收入占全省的一半;其次,改善了住房供应结构和居民住房条件,加快了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推进了廉租房建设。改造后的棚户区中小户型占70%以上,人均住房使用面积达到了11.5平方米,人均净增加4.5平方米,使居住在棚户区里的群众有了多年来梦寐以求的固定房产,实现了安居乐业,促进了社会和谐与稳定;第三,完善了城市基础设施,改善了城市面貌,实现了土地集约高效利用,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第四,通过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使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到广大群众,使老百姓感到党和政府没有忘记他们,他们是最大的受益者,进而激发了他们支持、参与改革发展和振兴吉林大业的热情,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凝聚力和发展推动力。特别是通过棚户区改造,使居住生活在棚户区中的广大弱势群体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不动产;第五,实施棚户区改造改进了机关作风,培养锻炼和考验了干部,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提高了党和政府的威信。第六,实施棚户区改造对社会治安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使整个城市更趋和谐。此外,还推动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深入发展。这么大的改造面积,上访量很少,没有聚众闹事的,全省很稳定,说明棚户区改造是一项深得民心的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