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申请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需提供:一是书面申请及可行性报告;二是合资各方签订的协议与章程;三是合资各方开展人才中介服务3年以上的资质证明;四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五是法律、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