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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 www.jl.gov.cn 2005-08-06 13:01 来源: 字体显示:

关于吉林省200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04年2月10日在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厅长 王化文

各位代表:

  我受省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吉林省200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0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03年,我们在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省委对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围绕实现跨越式发展,推进工业省、科教省和生态省建设,深化财政改革,狠抓增收节支,加强财政监管,不断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在国民经济较快增长和效益显著提高的基础上,圆满完成了全年预算任务。

  (一)全省财政收入情况

  2003年,全省一般预算全口径财政收入28924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8.4%,比上年增加443599万元,增长18.1%。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15397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9.2%,比上年增加224823万元,增长17.1%。地方级财政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1、增值税收入(地方分享25%部分)3068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5.5%,增长11.8%。2、营业税收入3501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4%,增长14.6%。

  3、企业所得税收入(地方分享40%部分)117803万元,完成预算的98.2%,下降17.2%。主要是国家将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比例由50%调整为40%。

  4、个人所得税收入(地方分享40%部分)78069万元,完成预算的96.8%,下降13.2%。主要是国家将个人所得税地方分享比例由50%调整为40%。

  5、农业税收入1017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4%,增长60.1%。主要是农村税费改革后,2002年部分农业税结转到2003年入库。

  6、行政性收费等收入246080万元,完成预算的129.3%,增长38.9%。主要是从2003年起,原作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公安、法院、工商等部门的行政性收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使该项收入增加较多。

  2003年,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1539708万元,加上中央各项补助收入2573022万元(税收返还补助557236万元、原体制补助10662万元、专项补助118284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29200万元、各项结算补助693077万元)、国债转贷收入及上年结余111665万元、上年滚存结余和调入资金等600927万元,全省财政各项收入总计为4825322万元。

  (二)全省财政支出情况

  2003年,全省财政支出4092355万元,完成预算的87.4%,比上年增加466185万元,增长12.9%。预算支出未能全部拨付的原因,主要是不属于我省预算正常安排范围内的基本建设支出、农业支出等中央专项拨款有一部分下拨较晚,结转下年使用。几项主要支出完成情况是:

  1、基本建设支出344932万元,完成预算的79.7%,增长14.8%。

  2、科技三项费用35297万元,完成预算的85.6%,增长6%。

  3、农业支出116888万元,完成预算的88.2%,增长15.8%。

  4、文体广播事业费105225万元,完成预算的95.4%,增长21.7%。

  5、教育支出546908万元,完成预算的95.9%,增长9.4%。

  6、科学支出25837万元,完成预算的99.3%,增长10.8%。7、医疗卫生支出161382万元,完成预算的94.6%,增长26.6%。主要是防治“非典”增加的支出。

  8、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160270万元,完成预算的86.6%,增长44.1%。主要是增加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投入。

  9、社会保障补助支出495632万元,完成预算的90.7%,增长27.8%。

  10、行政管理费286962万元,完成预算的95.2%,增长8.2%。

  11、公检法司支出252835万元,完成预算的95.3%,增长20.8%。

  12、政策性补贴支出415377万元,完成预算的99.2%,增长1.8%。

  全省年初安排总预备费44243万元。动用情况是:(1)防治“非典”方面支出15602万元;(2)抗灾救灾支出2184万元;(3)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职工生活救济等支出11383万元;(4)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及维护社会稳定等支出3881万元;(5)国债资金配套及归还政府债务支出5464万元;(6)招商引资专项支出2312万元;(7)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及信息化建设支出2130万元;(8)其他支出1287万元。

  2003年,全省财政支出4092355万元,加上上解中央支出、调出资金、国债转贷支出及结余和结转下年支出等730039万元,全省财政各项支出总计为4822394万元。

  (三)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情况2003年,省本级财政收入4500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9.1%,比上年增加67698万元,增长17.7%。其中,增值税收入1478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6.6%,增长13%;营业税收入1854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5.1%,增长14.9%;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7971万元,完成预算的148.9%,增长1.6倍,主要是提高了征收标准增加的收入;行政性收费等收入76574万元,完成预算的115.9%,增长56.3%。

  2003年,省本级财政收入450034万元,加上中央各项补助收入2573022万元、国债转贷收入及上年结余37879万元、上年滚存结余416281万元和市县上解收入272704万元,省本级财政各项收入总计为3749920万元。

  2、支出情况

  2003年,省本级财政支出1357050万元,完成预算的77.7%,下降0.4%。其中,基本建设支出98823万元,完成预算的70.8%,下降56.2%,主要是按规定将原在省级列支的补助市县基建支出,改在市县列支,使省级基建支出减少较多;科技三项费用11236万元,完成预算的75.9%,增长11.9%;农业支出8533万元,完成预算的70.1%,下降18.1%,主要是按规定将原在省级列支的补助市县农业支出,改在市县列支,使省级农业支出减少较多;教育支出98511万元,完成预算的88.7%,增长0.2%,主要是2002年教育支出中含吉林大学五校合并补助及国家拨付吉林化工学院基础设施建设等一次性支出7900万元,2003年无此因素;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7168万元,完成预算的70.2%,增长24.7%;社会保障补助支出222205万元,完成预算的85.6%,增长103.2%;行政管理费34792万元,完成预算的87.4%,增长9.6%;公检法司支出53370万元,完成预算的88.9%,增长10.7%。

  省本级年初安排预备费17616万元。动用情况是:(1)防治“非典”方面支出6103万元;(2)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支出5000万元;(3)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及维护社会稳定支出2500万元;(4)安排特困职工生活救济支出892万元;(5)解决困难县(市)离休干部医疗费超支专项补助1200万元;(6)省直部门锅炉更新改造及集中供热入网等支出986万元;(7)教育、文化、宣传等支出935万元。

  2003年,省本级财政支出1357050万元,加上上解中央支出18371万元、省对市(州)补助支出1948014万元、国债转贷支出及结余37879万元、结转下年支出等388241万元,省本级财政各项支出总计为3749555万元。

  (四)全省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03年,全省财政各项收入总计与各项支出总计相抵,当年结余2928万元。其中,省本级结余365万元,市(州)结余2563万元。

  2003年,全省财政收入实现了较快增长,超额完成了全年预算任务,财政支出基本保证了各项重点支出需要。在“非典”疫情对财政收支影响较大的情况下,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主要是我省国民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高度重视财税工作,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广大人民群众艰苦奋斗,共同努力的结果。一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努力促进经济发展。全年共拨付国债和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39.8亿元,重点支持了“三北”防护林、农村公路等376项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拨付农业、林业、水利资金21.8亿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科技推广、天然林保护工程、防汛抗旱,以及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中低产田61.5万亩,建设优质粮食、饲料基地120万亩,支持多种经营和重点产业化龙头项目115个。拨付粮食补贴资金46.3亿元,对按保护价收购农民余粮、扩大粮食销售、保护农民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拨付资金18.6亿元,主要用于10户资源枯竭型企业关闭破产和16户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以及国企改革、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和市场开拓。拨付科技三项费用3.5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光电子、农业高新技术、中药现代化、生物技术,以及应用软件领域的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制定和实施16项财税优惠政策,支持了受“非典”疫情影响较重行业尽快恢复生产经营。(二)加强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较快增长。积极化解“非典”疫情对财政收入的影响,严格依法治税,努力增加收入。一是通过采取扩大“以票控税”范围,实行增值税发票票表即时比对,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监控等措施,进一步强化了征收管理,促进了税收收入快速增长。二是认真清理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纠正擅自越权减免缓税问题,开展税务检查和稽查,严厉打击偷、逃、骗、抗税行为。全年共清理收缴陈欠税款5.9亿元,实现稽查收入4.2亿元。三是切实加强对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的监管,及时组织入库,使各项非税收入比上年有了较大幅度增长。

  (三)积极筹措资金,努力保证重点支出需要。一是全力为防治“非典”提供经费保障。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共拨付防治“非典”资金4亿元,为取得防治“非典”的阶段性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及时发放。通过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了靖宇、双辽等个别县(市)年度执行中拖欠工资问题,继续实现了当年工资不拖欠的目标。三是努力筹措社会保障资金。全省各级财政共筹措“两个确保”、城市低保和再就业资金42.3亿元,有力保障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企业离退休人员和城市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促进了再就业各项扶持政策的落实。四是拨付扶贫救灾资金3.9亿元,支持了贫困地区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帮助受灾地区群众解决了生产生活困难问题。五是教育、卫生、文化、政法等其他各项重点支出和重点支出项目也得到了较好保障。(四)深化财政改革,推进制度创新。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深化。省本级全面编制了部门预算,并重点规范了预算编制程序和编制办法,9个市(州)和部分县(市)试编了部门预算。初步建立了部门预算的基本框架,预算的透明度和约束力明显增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继续推进。省级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专项资金达18.8亿元。同时,做好会计集中核算改革试点工作,将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省直单位财务纳入省政府政务大厅统一管理。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进一步扩大。全省共完成政府采购金额22.2亿元,比上年增长98.5%。“收支两条线”改革取得了新进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进一步深化。粮食直补改革试点取得初步成效。(五)加大工作措施,强化财政监管。认真贯彻执行《吉林省罚没和扣押财物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了对执收执罚部门罚没收入和罚没物资的监管。对国债资金、社会保障资金等重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了清理整治“小金库”工作。加大了对到期政府主权外债的清收和偿还力度,全年共偿还政府主权外债21亿元,维护了我省信誉。加强了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全省各级财政评审机构共完成投资评审项目1098项,审查资金44.7亿元,审减4.9亿元,审减率11.2%。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不合理收费46项,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3.4亿元。

  总的看,去年我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虽然去年全省财政收入增长较快,但市县之间不平衡,财政收支仍然十分紧张,特别是县级财政压力更大,社会事业发展投入相对不足。二是偿还到期债务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去年,由于一些项目单位和企业不能按时偿还到期债务,由各级财政偿还或垫付的政府主权外债、国债转贷,以及企业债券本息等数额较大,加剧了财政资金紧张的矛盾。三是违反财经法纪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尽管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加大,但财经纪律松弛、企业财务管理薄弱、偷逃税款、损失浪费等问题仍然较多。对这些问题,我们要进一步高度重视,通过深化改革,严肃法纪,强化措施,规范管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04年预算草案

  2004年,国家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特别是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振兴战略,扶持粮食主产区加快发展等一系列有利于我省的支持政策,必将有力促进我省经济快速发展,为财政增收奠定良好基础。但同时,落实扶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的增值税转型等财税优惠政策,也使财政面临较大的减收压力。调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解决“三农”问题,保证农业、教育、科技、公共卫生等重点支出,促进就业和维护社会稳定,都需要增加大量支出,财政收支矛盾非常突出。

  根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部署,2004年财政预算安排遵循的原则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观;支持吉林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振兴;加大“三农”、就业和再就业、社会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重点支出投入;加强收入征管,努力增加财政收入;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一般性支出实行零增长;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监督,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按照上述原则,编制了2004年预算草案。

  (一)全省财政收入

  2004年,全省一般预算全口径财政收入计划为2956830万元,剔除国家扶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在东北地区部分行业实行增值税转型试点等政策减收因素,可比口径增长10.0%。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1586088万元,可比口径增长8.6%。地方级财政收入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1、增值税收入(地方分享25%部分)293762万元,增长13.7%(可比口径)。

  2、营业税收入392216万元,增长12.0%。

  3、企业所得税收入(地方分享40%部分)109342万元,增长2.0%(可比口径);个人所得税收入(地方分享40%部分)76790万元,增长13.7%(可比口径)。4、农业税收入90833万元,下降5.3%。5、行政性收费等收入268768万元,增长9.2%。

  (二)全省财政支出

  2004年,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1586088万元,加上中央税收返还补助和其他各项补助及调入资金等1789610万元后,全省财政各项收入总计为3375698万元。扣除上解中央支出和调出资金等22732万元后,全省可供安排财政支出的财力为3352966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04年全省财政支出相应安排3352966万元,增长4.0%(不含上年结转支出和执行中国家追加的一次性专项补助,下同)。几项主要支出的安排情况是:

  1、基本建设支出93762万元,增长11.9%(按国家要求增加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国债项目配套资金)。

  2、科技三项费用29113万元,增长4.1%。

  3、农业支出76995万元,增长4.1%。

  4、教育支出545272万元,增长4.1%。

  5、科学支出23041万元,增长4.1%。

  6、医疗卫生支出142596万元,增长5.0%。

  7、社会保障补助支出461695万元,增长13.8%。

  8、行政管理费265313万元,与上年持平。

  9、公检法司支出244688万元,增长3.9%。

  10、政策性补贴支出78348万元,与上年持平。

  11、其他支出276185万元,下降8.5%。12、总预备费50296万元,是按当年支出的1.5%安排的。

  (三)省本级财政收支

  2004年,省本级财政收入计划为459085万元,可比口径增长7.9%。几项主要收入安排情况是:1、增值税收入146881万元,增长13.7%(可比口径)。2、营业税收入196108万元,增长12%。3、企业所得税收入43737万元,增长2%(可比口径)。4、个人所得税收入30716万元,增长13.7%(可比口径)。2004年,省本级财政收入459085万元,加上中央税收返还收入和其他各项补助收入等1783610万元后,省本级财政各项收入总计为2242695万元。扣除对市(州)的税收返还补助和上解中央支出等1437592万元后,省本级可供安排财政支出的财力为805103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04年省本级财政支出相应安排805103万元(不含上年结转支出和执行中国家追加的一次性专项补助,下同),增长4.7%。几项主要支出的安排情况是:

  1、基本建设支出32012万元,增长18.5%(按国家要求增加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国债项目配套资金)。

  2、科技三项费用6353万元,增长4.8%。

  3、农业支出16079万元,增长4.9%。

  4、教育支出99333万元,增长8.4%。

  5、科学支出12937万元,增长5.6%。6、医疗卫生支出28936万元,增长4.7%。7、社会保障补助支出33289万元,增长13.7%。8、行政管理费27162万元,与上年持平。9、公检法司支出38402万元,增长5.3%。10、政策性补贴支出76500万元,与上年持平。11、预备费17718万元,是按当年支出的2.2%安排的。

  三、围绕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开拓进取,努力完成2004年预算任务

  2004年,以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为统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支持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一是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抓住国债资金向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倾斜的有利时机,加大争取和利用国债资金的力度,并加强对国债资金使用的监管,切实发挥最大效益。二是认真落实好国家的各项扶持政策。对国家已经明确的支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的各项财税优惠政策,尽管对地方财政收支影响较大,但也要克服困难,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同时,要积极争取国家的转移支付补助。三是转变支持经济发展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扩大招商引资,最大限度地吸引民间资金、信贷资金和域外资金向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集聚。四是加大国有企业改革扶持力度。推进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健全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大力支持民营经济,促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五是优化投资创业环境。继续做好清费治乱工作,坚决清理取消各种不合理收费。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努力加大对职业教育和人才开发建设等方面的投入,促进培养高素质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产业技术工人队伍。(二)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着力支持解决“三农”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大农业投入。充分利用国家对粮食主产区的扶持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等各项财政支农资金给予我省支持。依法安排并落实对农业和农村的预算支出,严格执行预算,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的稳定增长机制。二是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认真落实取消农业特产税和降低农业税税率政策,进一步清理涉农收费项目,加强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管,巩固和发展改革成果。三是全面推行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调整粮食风险基金使用方向,把对粮食流通环节的间接补贴改为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确保粮食直补资金及时足额安排到位,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种粮积极性。四是积极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认真落实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各项财税扶持政策,努力筹措需要地方政府注入的资金。五是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的新增支出确保主要用于农村。将农民工管理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支出范围。妥善安排预防禽流感所需资金。(三)大力支持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切实解决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各项财税优惠政策和措施,落实社会保险补贴、职业介绍和培训补贴、小额贷款担保等再就业资金。各级财政安排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规模不减,在确保在中心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的前提下,主要调整用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努力增加社会保障资金投入,巩固“两个确保”和低保工作成果,做好“三条保障线”的衔接,保障下岗职工、企业离退休人员和城市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重点做好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按照国家批复我省的试点方案,稳步推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通过加大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和预算安排等措施,妥善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积极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继续争取国家支持,进一步做好财政扶贫、困难群众救助和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四)狠抓增收节支,努力提高财政保障能力。认真贯彻“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清缴欠税,惩治腐败”方针,强化税收征管,严厉打击偷逃骗税行为,减少税源损失,做到应收尽收。牢记“两个务必”,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倡导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坚决制止兴建“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严格控制财政支出,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对一般性支出继续实行零增长。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科学合理界定事业单位经费供给范围,努力降低行政事业成本。通过充分挖掘增收节支潜力,提高对保工资、保稳定、保运转、保改革、保发展等重点支出的保障能力。(五)按照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深化各项财政改革。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健全激励机制,规范转移支付制度,充分调动市县增收节支的积极性,促进县域突破战略的实施。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将所有预算外收入、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都纳入财政管理,规范部门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约束,提高透明度。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试点,扩大会计集中核算试点范围。继续加大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力度。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力争实现政府采购规模比上年增长50%的目标。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规范收支行为。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

  (六)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继续加强财政资金安全性和合规性监督,将监督机制融入到财政资金管理的各个环节。积极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和专项检查,重点加大对国债资金和重大项目建设资金的审查力度。强化企业财务监管,严格财经纪律。规范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努力提高从业人员和财会人员的社会公信力。积极探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效途径,逐步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

  各位代表,2004年是我省全面实施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开局之年,任务光荣而艰巨。我们将以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和省政协的支持下,围绕主题,狠抓落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确保完成2004年的预算任务,为促进我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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