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协助省长分管负责民族宗教、公安、安全、民政、司法、劳动保障、信访、人防、老龄、残疾人事业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宗教事务管理局)、省公安厅(包括省公安边防总队、省公安厅消防局、省公安厅警卫局、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省国家安全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包括省监狱管理局)、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包括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省就业服务局)、省委省政府信访局、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民防局)、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驻吉部队、省武警总队、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总工会。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