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长 韩长赋
副省长 竺延风
副省长 陈晓光
副省长 马俊清
副省长 金振吉
副省长 陈伟根
副省长 王祖继
副省长 王守臣
省长助理 王化文
省长助理 赵振起
省政府秘书长 王云岫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福升
省政府副秘书长 吴佩军
省政府副秘书长 张大松
省政府副秘书长 慕海平
省政府副秘书长 张宝田
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长生
省政府副秘书长 吴玉珩
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长龙
省政府副秘书长 马勇明
省政府副秘书长 丛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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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长龙 职务:省政府副秘书长
   协助分管副省长处理财政、人事、审计、税务、编制、应急管理、金融等方面工作。
  联系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审计厅、省地方税务局、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行政学院、省农村信用社联社、审计署驻长春特派员办事处、财政部驻吉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省国家税务局、省储备物资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中国银监会吉林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中国保监会吉林监管局、驻省各银行、驻省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驻省各保险公司、吉林银行、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省投资集团公司。

  1963年8月生于吉林公主岭,籍贯吉林公主岭,汉族。199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大学本科毕业。

  历任:省财政厅工业交通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1998.09?D1999.09吉林省抚松县副县长、县委副书记下派锻炼),省财政厅办公室主任,副厅长、党组成员;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