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活动 > 全省各地
通化市东昌区民政局积极培育发展农村专业协会
吉林省人民政府 www.jl.gov.cn 2008-06-27 13:48 来源:省民政厅 字体显示:

  近年来,通化市东昌区民政局在培育发展农村专业协会工作中,以“民办、民管、民受益”的为原则,完善协会组织职能,坚持规范发展、协调服务与典型引路相结合,有力促进了协会的快速发展。

  一是降低登记条件。本着为协会服务的宗旨,降低登记标准,简化登记手续,对注册登记资金在2000元以上,会员在15人以上,有具体办公场所和联系人,基本具备组织活动条件、业务范围明确,能够带动农民致富的,准予法人登记;对暂时不具备法人登记条件的,实行备案登记,一律免公告,免收登记工本费。调动了协会发起人的积极性。

  二是指导协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本着“边培育、边发展、边规范”的原则,对新成立的协会给予分类指导,帮助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财务管理制度、会员管理制度、工作例会等制度,逐步完善内部管理机制。

  三是搞好培训和服务。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充分利用农村科普活动日,采取发放农民实用技术手册、专家授课和赠送科技服务到户等方式,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与新技术普及推广活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使农民增产增收;在产品质量认证和申报工作中,该区民政局与绿色食品办公室协调,取得积极支持,现已有4个农村专业协会取得省级绿色产品质量认证证书,为今后农村专业协会推广新产品,拓宽销售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创造了有利条件。

  四是典型引路,规范发展。为促进农村专业协会健康有序发展,该局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乡镇民政助理、协会会长就农村专业协会的性质、作用和发展方向等专题进行了专门培训,提高了协会负责人的业务素质;每个乡镇培育发展具有本地特色,能带动一方致富的协会典型2个,连续两年召开农村专业协会现场经验交流会,促进了协会向规范化、产业化方向发展。                       (通化市东昌区民政局  劳秋燕)

 

相关链接
 
 
[打 印]  [关闭窗口]   [纠错]
责任编辑: 纪德新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