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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清县农业保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吉林省人民政府 www.jl.gov.cn 2008-06-27 13:48 来源:汪清县 字体显示:

  为建立和完善农业自然灾害防范体系,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和农业可待续发展,汪清县从今年开始在全县开展农业保险工作。

  农业保险在汪清县是首次开展,这是我省在去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在全省全面铺开。《吉林省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将农业政策性保险做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对各级政府下达了任务。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确定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即在中央给予农业保险实行保费补贴35%的基础上,省级给予保费补贴25%,县(市、区)政府补贴20%,参保农户承担20%。我省确定的保费补贴主要品种是玉米、水稻、大豆、葵花子、花生等,而已经开展的烟叶、龙头企业的养殖业保险继续开展。

  根据省有关农业保险工作的要求,为圆满完成汪清县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任务,成立了由县政府姜韵副县长为组长的汪清县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汪清县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并与4月18日召开了由各乡镇长,负责代办保险工作的经管站长,以及农业站长,财政局,保险公司参加的工作会议,会上姜韵副县长与各乡镇签订了责任状。各乡镇也在会后及时召开了会议,并与各村屯签订了责任状。包村干部下到村屯,与村干部一起利用广播、电视、标语、板报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农业保险工作的政策和意义,走村串户发放农业保险宣传单,耐心解答,反复引导,使全县各村屯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由于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各乡镇及在各村屯干部和代办人员的共同努力,于5月31日全面完成了农业保险任务。全县9个乡镇参保面积共计11923.24公顷,占应参面积的43.62%。其中玉米1481.15公顷、水稻3240.93公顷、大豆6353.11公顷、葵花子848.05公顷,参保农户共计31394户,收取保费567.418.49元。其中鸡冠乡在农业保险工作中,措施得力,宣传到位,共完成参保面积1530.41公顷,占应参保面积的96%,是全县各乡镇中完成参保率最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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