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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 www.jl.gov.cn 2007-06-04 15:51 来源:省人事厅 字体显示:

 

关于举办2007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

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对接会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长白山管委会,各相关单位:

  自4月20日省“三支一扶”办向社会公开发布“三支一扶”工作岗位以来,省内各高校在应届毕业生中进行了宣传发动和组织报名工作。截止5月20日报名结束,197个基层岗位,报名毕业生达511人。为使基层单位和报名毕业生实现理想的双向选择,经省“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6月上旬组织用人单位和报名毕业生开展岗位对接工作,现就对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接时间:6月10日9时—15时。

  二、对接地点:省人才交流中心交流大厅(长春市建设街2650号)。

  三、参会人员:

  (一)各市州由“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带队领导1 人,负责组织本市(州)参会人员和对接活动的组织工作。

  (二)有岗位需求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领导各1人,负责组织协调本县(市、区)对接单位。

  (三)有岗位需求的用人单位领导1人(要求能当场决定毕业生人选的领导),具体负责与毕业生的对接工作。

  (四)各高校报名毕业生由分管“三支一扶”工作的主管校领导或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人带队参会。

  (五)此前未报名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毕业生如有意向,可参加空缺岗位的对接活动。

  四、对接程序:

  (一)对接当天省人才交流大厅共设交流展位108个。其中:长春12个,吉林13个,延边8个,长白山管委会8个,辽源4个,通化24个,四平19个,白山16个。毕业生可按照自己选择的岗位进行与基层单位直接对接;

  (二)基层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岗位需求,先与报其岗位的毕业生洽谈,如双方达成一致,当场须填写《吉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意向签约表》;意向签约表一式三份,学生本人一份,基层单位一份,一份报省“三支一扶”办,作为下一程序的依据,如未选出合适人选,再与其他毕业生洽谈。。

  (三)多人报一个岗位而未被选择的毕业生,可在当日与有空缺岗位的基层单位进行接洽,重新对接。

  (四)现场报名的毕业生,须先填写《吉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后再与基层单位对接,双方同意的履行意向签约手续。

  (五)各市州带队人员,必须在当天上午11时30分前和15时前,分两次将本地区意向签约情况汇总后报大会“对接协调组”。

  五、几点要求:

  (一)对接活动是“三支一扶”工作的中心环节。各市州、县(市、区)“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要高度重视对接工作,认真筹划、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认真做好协调、沟通、配合工作,保证用人单位和每个报名毕业生进行充分接触,真正做到双向择优、自由选择。

  (二)用人单位在对接前要事先准备好面试或考察方案,明确面试或考察内容。在对接过程中,要详细介绍需求岗位的职责、任务、要求,在人选的选择确定上,一定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要切实按照需求岗位的要求,认真考察每位毕业生的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本岗位要求、最能发挥作用的毕业生志愿者。要一视同仁,不得有性别歧视,不得搞暗箱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对接活动。人选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

  (三)各高校,尤其是长春市以外地区高校要周密安排毕业生的往返行程和食宿,确保毕业生的安全。同时,各高校还要在对接过程中,注意宣传本校在“三支一扶”工作中的重要举措和优惠政策,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环境,扩大社会影响。

  (四)教育、卫生、农业和共青团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接活动的指导,随时解答对接中毕业生提出的问题,保证对接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五)各市(州)、县(市、区)要加强对“三支一扶”工作和对接活动的宣传力度,必要时,可组织当地新闻媒体参加本次对接活动,以形成更加浓烈的舆论环境。

  联系电话(传真):0431—85611239

  联系人:殷凤忠

 

 

吉林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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