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儒林同志在全省政务公开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04年4月28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总结我省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推动全省政务公开进入新阶段、开创新局面。一会儿,广才同志还要做重要讲话,请大家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公开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推行政务公开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要工作部署。党的十五大、十六大提出了搞好政务公开的总体要求。去年9月份,国家又专门召开全国政务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前不久,国务院召开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温家宝总理提出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今年政府廉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务必取得明显进展。上周,洪虎省长在省政府系统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对政务公开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已经成为当前全国各地各部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工作任务。对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地各部门必须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我们省从1999年开始,在省、市、县、乡四级政府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几年来,围绕“为民执政、科学理政、依法行政、从严治政”方针的贯彻实施,从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围绕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和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产生腐败的行政行为进行公开,进一步增强了宗旨意识,增加了政府工作透明度,拉近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距离,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政府科学、民主决策和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2002年,中纪委向全党通报了我省四级政府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情况。去年,我省作为唯一的省级单位,在全国政务公开电视电话会议上做了典型发言,得到了充分肯定。在工作实践中,我们不断总结,不断创新,探索和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一是领导重视。各级政府和部门都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普遍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有的地区设立了专门机构,抽派专人负责。二是公开内容和范围逐步扩大。政务公开已由办事公开进展到决策公开,由事后公开延伸到事前、事中公开,由部分公开扩展到全面公开。长春市政府积极开展“阳光政务”活动,将公开的范围拓展到所有与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相关部门和事项,取得了较好成果。三是公开形式不断创新。在普遍采用公开栏、板、墙等形式基础上,广泛应用信息技术手段,设立电子大屏幕和电子触摸屏,开展网上公开,实行一站式审批方式,开展一条龙服务。有的县还从群众实际需要出发,开通“政务公开大蓬车”。全省大多数市州和部分县(市)建立了政务大厅,实行集中规范审批。省政务大厅围绕便民利民不断拓展服务功能,得到办事群众普遍欢迎。省农委、省卫生厅整合处室职能,集中审批权限,取消分散在各处室专项审批印章,在大厅窗口启用统一审批专用章,提高了审批效率。四是公开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各地各部门不断加大建章建制工作力度,使政务公开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目前,已经建立了行政审批执法收费“十公开”制度、首问责任制和首办负责制、政务公开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等。政务公开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常态长效机制正在形成。
客观地讲,我们省的政务公开工作的成绩是在克服了很多困难、突破了很大阻力的情况下取得的,确实来之不易。当然,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看到差距和不足。主要是个别地区和部门的领导同志对政务公开重视不够,没有把政务公开当成一件大事,没有专人抓政务公开工作;重部署、轻落实,重声势、轻实效,走形式、走过场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有的地区至今还没有建政务大厅。个别地方虽然建了大厅,但运行中存在很多问题,功能发挥得不好。该进厅的项目不进厅,即使进厅也避重就轻,没有把那些重要的、群众关注程度高的审批项目拿进来。还有的是项目进厅了,但办理仍是老一套,坐窗口的做不了主,管事的又不坐窗口。此外,窗口人员审批业务还需进一步熟悉,服务意识和办事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研究,积极采取措施,着力加以解决。
今年是全面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开局之年,各项工作都面临着新形势。调整和改造目标能否实现,体制和机制能否创新,经济和社会能否加快发展,需要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和积极推进。尤其需要不断更新政府管理理念,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供良好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和投资环境。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今年7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这部法律的实施,是对现行行政审批制度的重大改革和创新,将促进政府对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客观上要求把政务公开进一步推向深入,推向适应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需要的新阶段。因此,我们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政务公开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信心,知难而上,努力做好各项政务公开工作。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努力开创全省政务公开新局面
全省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坚持“四政”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务公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目标,以利民便民、公开公正、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紧紧围绕我省老工业基地振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推进“阳光政务”,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再上新台阶、进入新阶段、开创新局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突出抓好以下四项重点工作。
(一)全面规范和提高政务公开。我省政务公开工作虽然起步较早、进展较好,但按照全国政务公开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诸如公开内容不统一,程序不规范等。因此,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在总结近年来政务公开实践的基础上,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研究制定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意见,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全面规范和提高工作。第一,规范公开内容。要对现有的政务公开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和调整,该取消的取消,该充实的充实。凡是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机密,都要向社会公开。这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是贯彻省政府提出的“为民执政”施政方针的具体体现。要突出涉及科学民主决策、行政许可、执法和收费事项的公开,突出围绕“权、钱、人”等重点事项的公开。要制定政务公开目录。凡纳入政务公开目录的,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开。不能谁想公开什么就公开什么,不愿公开就不公开。市(州)、县(市、区)、乡(镇)政务公开目录由上一级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部门的政务公开目录由本级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同时,还要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有重点地抓好行政审批公开。目前,按照国家提出的严格清理行政许可主体、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的规定,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开展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工作。下一步,要对清理后确定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包括收费项目)、规定和实施机关,全部对外公开,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制定的各项配套制度,也要及时予以公开。第二,规范公开形式。要本着便于群众知情和监督的原则,根据不同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采取多种形式和多层面予以公开。县(市、区)、乡(镇)政府都要在群众便于观看的地方设立政务公开栏(墙);窗口单位要将审批收费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等印成“告知单”在办公场所摆放或上墙;省直部门和各市州政府要充分利用“吉林省政务公开网站”和“省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开。同时也要对公开的时间做出相应规定并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内容固定公开,阶段性内容逐段公开,临时性内容随时公开。第三,规范公开制度。制度建设是搞好政务公开的基础和保障。各地各部门要认真修订完善已经出台的制度规范,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章建制步伐。一是加强外部监督制度建设,如民主评议制度、群众代表旁听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等。二是着力抓好内部制约制度建设,如职务权力分解制约制度和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责任追究制度等。三是加快政务公开立法步伐。推行政务公开,我们积累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有的已经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制度和办法。对这些制度和办法,我们要进一步搞好调研论证,成熟的要尽快形成政府规章或地方性法规。省法制办、省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要立即着手起草《吉林省政府政务公开规定》,统一规范要求,明确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和义务,使全省政务公开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轨道。
(二)加强政府决策和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府决策公开,是保障科学理政的客观要求,是提高决策水平的重要举措。大力推进政府决策公开,不但可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而且可以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四政”方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府管理创新,促进服务政府、绩效政府、法治政府、勤廉政府建设。因此,今年的政务公开工作一定要突出政府决策公开,确保取得突破性进展。凡是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决策,都要实行事项确定、论证过程、决策程序和结果公开,充分反映民意,尊重群众意愿,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要建立人民群众建议征集和社情民意反映制度;继续推行行政首长公开电话、领导接待群众、群众旁听政府会议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实行重大事项决策听证和社会公示制度,拓宽人民群众反映问题和意见的渠道;要发挥专家学者作用,加大政府决策咨询论证力度;形成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是保障群众享有知情权的重要措施,是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强化监督的有效途径。温家宝总理强调,为便于人民群众知情和监督,要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洪虎省长也提出了加快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因此,我们要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中之重,认真抓好,确保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是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上级政府或政府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为抵御灾害而接受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疫情、灾情等重大突发性事件及重大事故、治安案件;农村基层组织的债权债务及农民税费收缴等情况;工程项目招投标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公务员录用以及机构改革人员分流情况;有关就业、社会保障、退伍军人安置、企业破产改制等政策规定,都要进行公开。二是要加快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度要充分体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情权,维护其合法权益,监督政府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建立公正透明行政管理体制的原则,准确界定政府信息内涵,整合政府部门信息,明确公开范围,确定公开程序和形式,规范信息公开渠道,建立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省政务公开协调办要会同省法制办、信息化办公室等部门加快研究提出省级政府的信息公开规定,广泛征求意见,进行充分论证,形成一致意见后,报省政府审定。
(三)大力推进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大力推进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至关重要。学校、医院以及水、电、气、供热、公交、邮政、通信等公用事业单位的工作事关千家万户,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推进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目的是方便群众,减轻人民群众负担,使之得到实惠。这是办事公开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必须下大气力,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切实抓好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首先,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公用事业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办事公开工作,将其纳入政务公开总体部署,摆在突出位置,精心组织,大力推进。其次,要抓紧出台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规范性意见。各公用事业单位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关注的收费事项、服务承诺等热点问题进行公开,创新形式,强化措施,提供便民服务,更好地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城市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也要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和便民公开。
(四)强化政务公开,促进政府管理手段创新。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公开平台,强化政务大厅综合服务功能。政务大厅是政务公开的创新形式,也是政务公开的重要载体。要进一步深化政务大厅改革,理顺政务大厅管理体制,围绕便民、利民、公开,不断拓展政务大厅的综合服务功能,努力把政务大厅建设成为政府实施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平台。省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要加强对市(州)、县(市、区)政务大厅建设的指导,促进全省各级政务大厅统一、规范建设,健康发展。年底前,市(州)政府政务大厅要全部建成运行。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根据需要,搞好政务公开场所建设。行政许可及其收费项目要全部纳入本级政府政务大厅统一办理,由大厅管理部门和监察部门对许可过程实施监督。未建大厅的,在部门也要按照公开的要求,集中规范办理。要将国家和省投资的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纳入省政务大厅规范运行。在省政务大厅建立省直统一的建设工程(包括政府采购)综合评标专家库,对专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评标质量。为进一步提高办理时效,要切实解决审批窗口事权统一问题,实现审批前移。省法制办要做好省政务大厅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的审核、确定工作,省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要加强对省政务大厅管理,各进厅部门要积极配合,省监察厅要切实开展行政监察,对不执行省政府规定的要进行通报。要不断创新政务大厅服务方式,继续搞好外商投资企业全程代办服务,设立振兴老工业基地项目建设服务窗口。省政府新闻发布、重大事项听证、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征集等,要逐步移至省政务大厅公开进行。为抓好全省政务大厅建设,省政府将出台关于推动全省各级政府政务大厅建设的指导意见。另一方面,要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公开,推动电子政务建设。发展电子政务,是我国信息化建设和政府管理方式创新的重要任务。电子政务既能促进政务信息的开发利用和资源共享,提高行政效率和决策水平,又有助于把政府决策程序、服务内容、办事方法和结果向社会公开,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适应电子政务建设要求,积极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和网络资源,创新政务公开的载体形式,增强政务公开的时效性,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要在政府部门主要集中办公场所建立政务公开触摸屏查询系统,提供导示、查询服务,方便群众办事。充分发挥好政务公开网站作用,搞好信息交流,扩大政务公开影响。进一步搞好省政务大厅网上审批试点工作,充分利用各级大厅的网络平台,加强互通互联,开展网上公开、网上咨询、网上审批、网上反馈,为群众提供便利服务。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取得明显成效
政务公开关系政府职能转变,关系政府管理创新,关系到部门利益调整,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必须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扎实推进,注重实效。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按照中央提出的党委领导,政府主抓,纪检监察机关协调配合的要求,各级政府是实施政务公开的主体,抓政务公开责无旁贷。各级政府和部门领导必须切实负起责任,要把政务公开作为贯彻实施“为民执政、科学理政、依法行政、从严治政”方针的重要举措,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定期和不定期地调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帮助研究问题,解决困难。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各级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要由政府主要领导或负责常务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并在政府办公部门设立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本地区政务公开的组织、指导和协调。暂时做不到的,要指定一位政府办公部门负责同志具体抓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大厅(政务中心)要由本级政府办公部门统一管理,指定政府一位副秘书长兼任主任,同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向政务大厅派驻监察机构,负责与“窗口”审批工作有关事项的行政效能监察和行政执法监察。市(州)、县(市、区)政务公开机构设置和政务大厅设置及人员配备要统一报省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备案。省直部门也要明确一位领导同志和职能处室具体负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政务公开,尤其是这次机构改革涉及到的部门,要根据职能调整,搞好工作衔接,保持政务公开连续性。
(二)完善机制,强化监督。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从严治政,把建立政务公开常态长效机制作为重点,下大气力,不断创新,努力形成工作有部署、落实有机构、实施有措施、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要强化政务公开监督,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务公开监督员、新闻媒体以及社会监督的作用,要特别注意听取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开展政务公开检查,由省监察厅负责组织,省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具体协调落实。检查结果向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汇报,向全省通报,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继续实行政务公开考核。考核由省里统一形成方案,省政府审定后下发实施。考核实行下考一级,层层考核,奖优罚劣。省人事厅要结合政务公开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改进和完善考核办法,使考核结果符合实际。今年第四季度省里将对2003年和2004年政务公开进行考核。
(三)注重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各地各部门要坚持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政务公开的本质要求和客观规律,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继续抓好政务公开高标准示范单位建设和基层联系点培育。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会、经验交流会以及宣传报道、表彰奖励等,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带动提升政务公开整体水平。
同志们,进一步深化提高全省政务公开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认真贯彻中央十六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积极进取,奋力开拓,推动全省政务公开取得更大成绩,为改革发展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