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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9日)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业保险工作,王珉书记、韩长赋省长多次到国家有关部门争取试点工作,并对搞好试点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从去年开始,我省作为国家确定的全国六个试点省份之一,共有27个县(市、区)、171万农户的197万公顷玉米、水稻、大豆参加投保,保障水平达到61亿元,参保农户占农户总数的45%。同时,还有效开展了能繁母猪和奶牛等养殖业保险。从一年多的实践看,我们探索和采取的“政府主导、财政支持、部门参与、专业机构经办、农业系统延伸”的运行方式是有效的,是积极可行的。尤其是在去年特大严重干旱的情况下,有效保护了农民的切身利益,保护了生产者积极性,保护了农村生产力,为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制度,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试点工作总体上是好的。但是由于多种原因,在农业保险试点中也出现了一些这样和那样的问题。一是有的地方试点工作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致使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冒保”、“替保”、“虚保”问题。二是有些地方保险政策宣传不力,农民群众参保积极性不高,加之基层干部单纯从完成任务出发,出现了“抬款垫付”、“替保不到户”和“漏保”问题。三是有的县(市、区)擅自把应该承担的保费从保险理赔款中扣回,违背了农民意愿,侵犯了农民利益。四是个别村级组织截留挪用保险理赔款,用于抵顶“一事一议”项目和其它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资金。五是由于机制不健全,政策宣传不到位,致使少数不法分子“骗取”、“私分”保费,等等。另外,还有个别县、乡、村至今没有完成理赔兑付工作,保险理赔资金滞留在乡村,有的还滞留在县,还有保险经办机构服务水平不高,政府与保险经办机构权责不清,以及勘察、赔付不及时等问题。上述问题尽管是少数地方出现的个别现象,但问题和危害是严重的。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严肃对待,采取必要措施,纠正现实问题,堵塞存在漏洞,建立规范机制,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农业保险工作健康有序运行。今年在中央支持下,我省进一步扩大了农业保险范围,省政府本着“量力而行、稳步推进、健康发展”的原则,确定了45个县(市、区)开展农业保险工作,参保面积和参保农户将进一步扩大。能繁母猪和奶牛的保险也扩大了保费补贴范围,调整了保险责任内容。全省农业保险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向大面积铺开迈进。因此,下决心解决好农业保险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保险工作规范化运行,势在必行,事关长远,意义重大。为了加强这方面工作,我具体讲五点意见。
一、建立宣传引导机制,进一步调动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参加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农业是基础产业,也是风险产业,不仅承受市场风险,而且承受自然风险。尤其是自然风险的不确定性,时常给农业生产者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大灾之年,受灾严重的农户,因灾致贫,因灾返贫,有的倾家荡产、血本无归,甚至有的难以维持简单再生产,生产和生活比较困难。实行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国家对农业和农民采取的一项抗灾减灾战略之举,是重大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也是发展现代农业、规避农业风险的一项制度建设。由于开展农业保险对我们绝大多数干部和农民群众是一个新生事物,人们的认识还不深透,有的比较肤浅,有的还很茫然,有的还有一定的片面性,甚至一些地方还有死角。因此,搞好宣传引导是做好农业保险工作的重要基础,也是进一步调动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的重要前提。建立宣传引导机制,主要目的是要让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真正认识到,开展农业保险是抗灾避险之需,是利民解困之举,是惠农强农之策。建立宣传引导机制,主要内容是要让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熟悉和掌握保费补贴品种、标准、比例和保险责任范围,以及规范的操作程序。建立宣传引导机制,主要形式是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通过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专题讲座、印发实用手册等有效形式,通过各种信息网络等大众传媒,以及群众喜闻乐见的其它形式等,通过这些行之有效的做法,使干部和群众了解相关政策,掌握操作程序,明确应得利益,维护自身权益,自觉自愿参加农业保险。上述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作为开展农业保险的一项长期任务,坚持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常抓不懈,一以贯之。
二、建立工作推动机制,确保农业保险工作适时有序有效进行。开展农业保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引导、财政支持、市场运作、部门合作、企业经办、群众参与,必须建立一种有效的工作推动机制,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规范有序运行。各级政府要总揽全局,把握方向,研究政策,制定规划,协调各方,推动落实。各级财政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财力状况,积极筹措保费补贴资金,制定补贴管理办法,搞好资金运行监管,支持农业保险有效展开。农业、牧业、水利、气象等部门,要积极协助经办企业开展承保、查勘、定损、理赔等各项工作。各经办企业要在政府引导、财政支持、金融等有关部门配合下,坚持市场运作原则,以市场经营为依托,重视业务经营风险,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积极防范化解风险。同时,要按规范化操作原则,坚持有序竞争,避免恶意排斥,提高服务质量。保监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行业管理,净化行业风气,维护农民利益。总之,各有关方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工作,紧密配合,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优质的工作成果推动农业保险工作适时有序有效进行。
三、建立市场竞争机制,努力提高农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质量。农业保险既具有较强的政策性,更具有激烈的竞争性,物竞天择、优胜劣汰是必然规律。随着农业市场化和现代化的不断推进,农业保险事业必将实现兴旺发达。但是,坚持市场化运作是农业保险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可回避的经济法则,任何经办机构都必须经得起实践的考验和检验,适者生存,不进则退。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今年省政府决定,在去年只有安华农业保险公司一个经办机构从事农业保险业务的基础上,允许人保公司在一定范围内开展农业保险业务。随着工作需要,今后还可以考虑其它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进入农业保险领域。这样做的目的就是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搞活搞好农业保险工作,通过健康有序的竞争,提高农业保险水平,提升保险服务质量,更好地保护和调动农业生产者的积极性,推动现代农业建设。另外,鉴于去年全省农业保险工作启动较晚,一些地方7月中旬才开始工作,部分地方出现了顶灾保险问题,给农业保险工作造成了不利影响。为避免此类问题发生,今年省政府本着早动员、早部署、早启动的原则,在4月10日召开了全省农业保险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农业保险工作,并要求参加农业保险的各市(州)、县(市、区)必须在4月底前搞好宣传动员,发动群众积极参保投保。在5月底前大田播种、水稻插秧结束,全面完成农业保险承保工作,这样要求的目的是,在时间上避免和防范顶灾保险问题发生,降低道德风险。同时,今年在全省实施有条件封顶赔付政策,即:以全省为单位,出现超过保费收取额度的巨灾风险时,实行100%“封顶赔付”。如果全省统算没有超赔,局部出现巨灾,受灾区域属哪个保险公司就由哪个保险公司承担责任。这样做以确保参保农民利益,减轻政府财政压力,强化经办机构风险意识。以上政策措施,各地、各部门、各经办机构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抓好落实。
四、建立运行监管机制,切实维护参保农民合法权益。开展农业保险工作与千百万农民利益息息相关,关系到现代农业建设,关系到农村社会和谐,关系到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关注,各经办机构必须高度负责。为了把这项关系群众利益的好事办好,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探索和建立行之有效的运行监管制度,做到监管有方、监管有效、监管有力。主要是要严把“三关”,强化三项监督,做到五个不准。
严把“三关”:一是严把组织承保关。这是开展农业保险基础性工作,是防止道德风险的关键环节。当前各地正在开展承保工作,恰逢其时。工作中,一定要严格审核农户参保面积与承包合同标注面积是否一致,各保险经办机构和代理机构一定要严肃认真,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各县(市、区)农业保险机构要组织好严格抽查。二是严把查勘定损关。客观真实的确定自然灾害对农作物造成的损失,是合理确定保险理赔数额、提高保险质量的关键。因此,各经办机构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积极采用气象测量资料和产量变化因素,科学确定受灾程度和灾害损失,努力提高查勘定损精确度。三是严把理赔兑付关。理赔兑付是维护参保受灾农户利益的关键,从去年实践看,这个环节最容易出问题。所以,今年各级政府和各经办机构、代办机构一定要高度负责,加强领导,强化措施,重点监管,坚决查处和打击截留、挪用理赔资金和骗取保险赔偿的违法违纪行为。
强化三项监督:一是强化群众监督。实践证明,群众监督是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通过广泛宣传,把政策交给群众,提高农民群众维护自身利益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为了有效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各级农业保险经办机构都要设立固定举报电话和举报箱,畅通农民反映问题渠道,确保群众监督有效运行。二是强化行政监督。这是发现和解决问题的重要手段。各级政府、各农业保险工作组织机构和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在农业保险工作各个重要阶段、主要工作环节都要组成工作督查组,抽调精干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督查指导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运转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尤其要查处党员干部在农业保险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三是强化审计监督。这是确保理赔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参保农户手中的重要保证。今年各级农村审计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保险理赔兑付工作监督力度,严肃查处侵害参保农民利益的案件,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经济利益。
做到五个不准:一是不准以集体名义投保。参保农户必须以户为单位投保,严禁集体统一垫付保费。二是不准乡村干部替保、垫保。农业保险对象必须是拥有实际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严禁乡村干部以他人土地为标的参加保险。三是不准其他个人在未取得当事人授权的情况替他人投保。坚决杜绝个别人利用农业保险搞冒保、骗保,谋取不正当利益。四是不准截留挪用保险理赔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受灾农户的保险理赔资金,违者将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五是不准以现金形式发放保险理赔款。今年全省所有参加农业保险的县(市、区)都要以存折的形式发放理赔款,坚决禁止现金兑付。省、市、县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负责,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农民利益不受侵犯,确保农业保险工作顺利进行。
五、建立组织保障机制,不断探索和完善农业保险运行模式。开展农业保险是农业和农村工作一个新的尝试,过去我们没有现成的经验和成功的模式可以借鉴,现在仍处于刚刚起步、积极探索阶段。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把这项工作放在全局工作重点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负总责,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深入调研,具体负责。尤其在保险工作的各个关键环节,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听取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意见,及时掌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正确指导保险工作健康有效运行。省、市、县都要建立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定期研究和协调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问题,切实把农业保险工作谋划好、开展好、落实好。工作中,要注意总结经验,善于发现和培养好的典型,以点带面,试验示范,推动工作。同时,要结合农村实际,不断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积极探索,积累经验,努力寻求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农村特色的农业保险新模式,为推动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