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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3日)
今天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总结省直机关节能降耗工作,表彰先进,明确任务,提高认识,进一步推动省直机关节能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要求,从2005年开始, 在省直机关连续3年开展了节能降耗活动。3年来,省直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行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可以说,这次活动搞的很有意义、也很必要,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在此,我代表省政府向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多年来为节能降耗工作付出的辛勤努力表示感谢!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表示祝贺!希望各部门、各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这项工作的艰巨性,看到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是,有些部门和单位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措施不配套,有的甚至存在资产需求过度膨胀、超标准购建、闲置浪费、无偿占用等问题。对此,我们一定要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在下步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
长赋省长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会前向他汇报时,他要求省直机关要继续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工作,为全社会节能减排做出表率和榜样。我们要认真落实省长的指示精神。刚才,宝柱同志对省直机关节能降耗活动情况进行了总结,对下步工作提出了安排意见。讲得很好,我完全赞成。下面,就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节能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节能减排既是一项现实紧迫的工作,又是一项长期繁重的任务。我们必须深刻认识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地把节能减排纳入重要日程,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抓紧抓好。
首先,做好节能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方针的基本要求。节能减排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做出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国家“十一五”规划把节能减排作为重要约束性指标,要求必须不折不扣地确保完成。当前,节能减排已经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胡锦涛总书记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在节约能源资源方面率先垂范、先行一步”。温家宝总理强调,“节能减排的两个约束性指标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不能改变,必须坚定不移地去实现”。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同志和广大干部职工都必须增强资源忧患意识,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切实把节能减排作为自觉行动,体现在日常工作中,落实到每个环节上。
其次,做好节能工作是转变发展方式、促进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有效途径。当前,我省正处在振兴发展的关键阶段,随着经济总量的扩大和发展步伐的加快,能源供给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省委、省政府提出全省单位GDP能耗在“十一五”期间年均下降6.9%,可我们已经连续两年没有完成或者说刚刚基本完成,这为“十一五”后3年的工作增加了难度。作为老工业基地,我省一次能源自给率不足50%,重化工业比重大,高耗能产业产品多,能源消费总量已经从2000年的3529万吨标准煤增加到去年的6800万吨,年增速达到了13.2%,能源生产已经远远不能满足能源消费。在这种情况下,要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我们必须把经济增长与节能减排统一起来,既要有量的扩张,更要有质的提升,努力使我省的经济增长建立在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基础上,实现又好又快和可持续发展。
第三,做好节能工作是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的主要任务。建设节约型政府,最基础的就是要建设节约型机关。目前,省直机关能源消费约占终端能源消费总量的7%,人均用电量是城镇居民平均水平的10倍,办公楼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是普通住宅的10-20倍,而过去3年省直机关节约的能源折合资金是1亿元,平均每年3300万,取得的成绩很大,但如果折合到部门和人头那就不算高了。这说明,我们在节约能源方面做的还不够,还有非常大的潜力。省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政府”的要求,身体力行,节约挖潜,通过每个部门、每个人的实际行动,促进节约型政府建设。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节能降耗活动的深入开展
节能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做好节能工作要统筹规划,集思广益,科学安排,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总的要求是: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和谐社会和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管理方式,坚持不懈抓好节能改造和日常管理,力争到2010年,省直机关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能耗分别比2005年下降20%以上。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完善基础工作。要认真总结经验,把一些好的节能降耗做法进行提炼,以制度和规定的形式规范下来,将节能纳入到科学管理的轨道。继续细化节能标准,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技术支撑,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巩固和扩大节能成果。抓紧做好新一轮节能降耗的基础性工作,制定省直机关节能规划、能源消耗定额和支出标准,建立完善节能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确保省直机关节能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二)落实工作责任。今年,省政府将节能、降耗、减排纳入了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硬指标、硬约束,同时与绩效评估相挂钩,对好的进行表彰、差的进行通报批评。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制定岗位目标责任制,把节能工作与年终评优结合起来,实行量化管理,做到人人有责、人人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省财政厅、省管局要研究制定以奖代补的激励方式。
(三)强化节能措施。机关单位耗能大,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节能技术利用少。要聘请节能专业服务机构参与机关节能改造,优化能源管理,积极应用节能技术、节能设备、节能工艺、节能材料,加快新型照明、节能型空调、节水器具等节能技术的推广,通过抓好机关节能设备的技术改造和科学应用,降低能源消耗。在水、电、油、气、建筑等方面都要制定具体的节能措施。比如,单面废纸的二次利用、公务用车的节油管理、节能产品的政府采购、办公设备的以旧换新等等,这些措施都可以缓解能耗快速增长的势头。同时,要精简会议和文件,严格控制文件印刷数量。要加强政务信息化建设,提高应用水平,用现代化的办公手段降低行政成本,改进管理和服务方式。
(四)严控耗能源头。省直机关用能设施设备种类多,涉及领域多、单位多。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资源节约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在实践中探索节能的新途径、新办法。现在,消费品快速更新换代,许多办公用品都是一次性的,很少重复使用,因此必须把好“进口关”和“出口关”。凡是购进的大宗物品,都要经过节能产品认证,列入节能产品采购清单,严禁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和设备;在物品发放上,要严格消耗标准,实行按需发放、定额管理。同时,对更换下来的物品,能够循环使用的要有效调处,做到物尽其用,最大限度地提高使用效率。
(五)加强资产管理。机关节能不能仅重视低值易耗品的节约,而轻视资产的有效利用。节能不仅要珍惜和合理利用日常办公用品,积极推广节能产品,减少跑冒滴漏,更要加强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办公设备等资产的管理,加强公务接待、职务消费和投资决策的管理。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方面我们的潜力更大,更有意义,因为机关资产是我们最大的“家当”和消耗,减少资产的闲余浪费,促使有效利用,对节能的作用更突出。省管局要尽快研究制定办公用房、办公设备、公务用车配备等方面的具体管理办法。
三、加强领导,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关键在于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一要统一思想。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建设节约型政府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国家和省里关于节能工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要充分认识节能的时代意义和重要作用,增强节俭意识,反对不计成本、大手大脚、随意浪费,纠正比排场、摆阔气、乱挥霍的行为。节俭,不仅减少资源浪费,有经济帐可算,也是个人道德修养的体现。所以要培养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树立勤俭节约的高尚品质,形成勤俭办事的工作态度,维护政府的良好形象。
二要加强领导。省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把节约能源工作作为机关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与部门总体工作结合起来,共同研究、共同部署、共同推进。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抓好工作落实,所有工作人员都要积极主动参与,做到领导到位、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要严格监督。机关在物资采购、使用、管理的各个环节上都不同程度存在着浪费现象,其原因是管理不严、监督不力。因此,强化监督检查,是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一环。有关部门要实施精细管理,加大监督力度,制止浪费现象。各部门都要对内部资源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找出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加以整改。
四要科学投入。推进节约能源工作,要加强耗能设备的改造改建,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省财政要在每年预算中适当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省直机关实施改造,加快推广使用节能产品,建立节能管理和监督体系经费保障机制。同时,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要广泛宣传。要组织开展深入广泛的学习宣传活动。最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起草了《公共机构节约能源条例(草案)》,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4月1日《节约能源法》也将颁布实施。省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带头学习、贯彻、宣传节约能源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每名同志都要严格要求,从自身做起,从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做起,人人崇尚节约,处处讲求节约,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氛围。
六要协调配合。要将节能的各个环节、各项内容、各种措施落到实处,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事,也不是一轰而上的事,而是将节能工作的有关内容和要求分别落实到各部门、各领域、各岗位,落实任务,明确责任,理顺关系。因此,各部门要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尽量减少和避免因体制原因而影响节能工作的开展。
节约能源意义重大,我们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建设节约型社会、构建和谐吉林做出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