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3日)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进一步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工作历时2个多月,经过各方面的积极工作,确定了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工作目录,明确了下放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方式方法。下面,我代表省政府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工作领导小组,就有关情况做简要通报。
一、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工作完成情况
按照省政府要求,这次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在2005年减少876项行政审批权限基础上,再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50%以上;减少现行年审年检项目50%以上;同时,对前两次减少和下放的行政审批权限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回顾。经过部门上报、领导小组审核、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目前这些任务都已按预定要求初步完成。
一是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情况。省直44个部门现有行政审批权限543项。按照这次放权原则和标准,各部门共减少下放权限305项。其中,取消58项,下放111项,部分下放57项,暂停执行35项,委托20项,授权2项,转变管理方式22项。减少下放权限占总权限的51%。
二是减少年审年检项目情况。省直部门现有年审年检项目63项。这次取消36项,取消项目占总数的57%。此外,还暂停执行1项、下放4项、改变性质和范围1项。
三是检查前两次放权落实情况。在前两次放权中,还有5个部门的18项权限没有减少到位。目前,所涉及到的部门,正在按省政府统一要求,积极组织落实,与此次下放权限一并减少和下放。
二、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的工作特点
这次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工作,相对于前两次来讲,空间小、难度大、时间紧、任务重,但整体推进速度和减权质量超出预期,工作中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领导重视。省委、省政府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专门召开了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王珉书记、韩长赋省长多次过问、亲自研究,并分别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又对进一步做好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成立了由省委常委、副省长房俐同志为组长的省政府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具体推进。先后召开了5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负责,积极协调,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法制办和软环境办作为牵头负责单位,积极开展工作,较好地履行了职责。
二是思想解放。在本次放权工作中,尤为突出的一个特点就是各部门、各单位思想解放,敢闯敢试,表现出了强烈的大局意识。省直有25个部门达到或超额完成了50%的放权目标。各部门认识到位、思想统一,动作快、决心大,工作富有成效。特别是一些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任务较重的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主动提出下放权限目录,超前做好服务对接工作,为提前实现放权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是坚持原则。始终把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是否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是否有利于政府职能转变,是否有利于服务型政府建设作为重要原则,在此基础上,提出两个50%减权目标不动摇,确定了减权不减责、不搞“一刀切”的工作思路,明确了5条放权标准。即:《行政许可法》没有规定设立的,一律取消;国家未做出明确规定不准下放的,全面下放;已经过时或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取消或暂停;借鉴外省做法,我省能减少或下放的也要实行;省内自行设立的,原则上取消。
四是重点突出。在深入调查研究、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把减少和下放权限的重点放在了制约经济发展、影响工作效能的行政审批权限,特别是基层迫切需要、企业和群众强烈要求、对县域经济和企业发展有利的行政审批权限上,逐项进行研究,做到该减必减,真权实放。不再采取备案和初审等方式下放权限。
五是方法科学。合理确定放权基数,规范放权方式方法。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用,树立工作典型,做到了部门合力放权、依法依理放权、和谐科学放权。同时,充分考虑基层承接条件,下放到市(州)或县(市)。能由行业协会或专家委员会管理的,实行委托管理或下放。
三、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下步需要做好的主要工作
这次会议后,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工作将进入承接和全面落实阶段,主要工作是:
一要积极稳妥,有序衔接。省直部门要加强组织培训和指导服务,确保承接部门能够正常开展工作。根据对接工作方案,及时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对落实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发现和认真解决。市、县两级政府要做好安排和部署,建立相关工作制度,主动承接、管好用好下放权限。要把下放权限纳入政务大厅或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各级政府不能因审批量的加大而增加机构和人员。要最大限度地简化审批程序,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要精心指导,搞好服务。省直各部门减少和下放权限后,仍然对基层负有监督、指导的责任,工作标准、服务质量不能降低。要深入研究行政权力下放后的监管服务工作,探索新形势下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有效途径。统筹考虑放权后的部门职能转变、机构设置和人员力量调整等问题,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推动自身建设。
三要防止截留,杜绝新增。坚决防止明减暗不减、变相回收等截留问题。对权限落实不到位和权限下放后借机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的,要严肃查处。同时,严格控制新增行政审批和年审年检项目。对必需新增的行政审批和年审年检项目,要严格履行报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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