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1月13日吉林省和辽宁省在四平市召开协调会后,吉林省政府将其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对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
(一)韩长赋省长强调要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分管副省长矫正中做出批示,要求四平市政府加大对不达标企业管理力度,不达标坚决不允许恢复生产,加快四平污水处理厂调试进程,确保生活污水得到妥善处理。对有令不行,监管不到位的部门和地方政府,要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省环保局要求四平市环保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对重点源死看死守。
(二)今年2月省政府在检查四平市政府2006年环保目标责任制的同时,专门对提案所提问题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
(三)吉林省环保局起草了省际水质共同监测方案和污染源互检方案,以便落实两省签定的省际会商机制的各项措施。
(四)四平市政府要求辖区各县(市)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加强对排污单位的监督管理,保证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加大巡查力度,严防关停企业擅自恢复生产。对超标排放的宏运屠宰厂进行了停产治理。
(五)四平城市污水处理厂正进行调试,出水水质COD指标基本在70-110mg/L,准备验收。
二、下一步工作:
(一)推进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确保四平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加快四平市排污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加大污水处理费征缴力度,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率。加强对四平市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安装污水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并与环保、建设部门联网,确保四平市污水处理厂能长期正常运行。
(二)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执行环保一票否决,禁止在辽河流域建设污染严重的项目。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依法治理工业污染源。坚决关停超标排污的违法排污企业。
(三)省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将筹备召开2007年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总结2006年工作,安排2007年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