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巩固企业改制成果,推进改制企业健康发展。加大对改制后的龙马煤矿、东林冶炼、海岛电站等企业的扶持力度,努力创造有利于改制企业发展的环境,鼓励和支持改制企业做大做强,真正做到扶上马、送一程,使之成为县域经济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二是全力做好全县26户厂办大集体企业的改制工作,同时,妥善解决好改制企业遗留问题,化解历史包袱。三是做好国有企业改制后续工作,稳妥处理欠缴养老、医疗保费、企业债务混乱等问题。对此,我们将多渠道筹措改革成本,妥善安置企业人员,有序处置企业资产,化解企业债务,全力确保改制企业达到安置到位、资产处置到位、债务处理到位、遗留问题处理到位“四个到位”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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