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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针对个别乡镇和部门存在的不通过有关部门,随意出售国有、集体资产等造成国有、集体资产流失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力度。
一是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的监督管理。市里在国有企业兼并、国有资产重组和国有债权转让等重大问题上,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企业“一把手”决策行为的控制,防止滥用职权、循私舞弊和权钱交易问题的发生。
二是加强对企业改制程序的监督管理。市里要求在国有企业改制改组过程中认真执行公开信息、资产评估、竞价转让和改制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等工作要求,并严格监督,严格检查,不走过场、打折扣,坚决防止企业领导人滥用职权和独断专行,防止少数人暗箱操作,借改革之机侵吞国有资产。
三是加强对企业产权交易重要环节的监督管理。围绕企业改制、资产重组和企业破产等重大问题,完善核资、评估、定价、买卖、执行、监督等重要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规范其运作行为,切实用制度把人管住、把资产管好,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严肃查办国有资产流失案件,对因单位、部门和个人行为,导致国有、集体资产流失的,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加强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督查。市里组织人员对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经常性督查,并根据督查情况责成纪委等有关部门,对有问题的乡镇和部门进行深入调查。
五是出台政策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为有效防止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各乡镇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有关处置问题的通知》,市纪委、监察局也就严防国有、集体资产流失问题下发文件,提出严肃查处造成国有、集体资产流失的相关责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