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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阵痛”之后是“新生”
吉林省人民政府 www.jl.gov.cn 2005-10-10 11:02 来源:吉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字体显示:

潘犁 吉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国有企业作为重要的市场主体,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其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经历了“放权让利”、“两权分离”、“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改革历程,特别是十六大的召开,使国有企业改制进入了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全新阶段。藉以东北老工业基地调整与改造的新形势、新机遇,2005年吉林省对816户国有企业改制展开了全面攻坚。到目前为止,已有近2/3的企业顺利完成改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企业发展有了新气象。然而不容乐观的是剩余的1/3国有改制企业所有者权益均小于零,资产负债率高达80%以上,国有资产基本无法盘活,企业无法独立实施改制。特别是面对高达100多亿元的改制成本缺口,出现了一些畏难情绪,陈旧落后的思想观念也有所回升。但是我们必须清楚的认识到,虽然吉林省国有企业比重高达80%,但只有1/3的企业所有者权益大于零,有近3/4的国有资产无法盘活,究其原因,正是落后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造成国有企业活力不足,吉林省市场化水平低,经济发展缓慢。所以,我们必须迎难而上,合力攻坚,加快国企改制步伐。通过土地使用权转让变现、国有资产收益、出售变现、国有股权释出、债务处理、招商引资、财政注入、减免税费和利用现有政策等多种方式筹措改制成本,并创造性地运用各种国企改革政策,以“打包改制”、“统筹改制”等方式对国有资产进行战略性重组。因为只有职工身份得以转换,质押资产开始盘活,资源才能进行有效流动和最优配置,国有资产将最终实现保值增值。而以“发展”为最终目的的国企改制必将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激发生产力,带动和实现全省经济由“快走”变“快跑”,真正惠及2700万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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