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县各乡镇成立了由党委、政府领导负责,公安、综治、民政、村镇建设、农业以及教育、文化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切实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主要职责和任务是:制定村镇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队伍的发展目标,明确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农村消防工作中的责任,把农村消防事业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共同发展的保障机制,确保农村消防工作适应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定期研究部署,协调解决村镇及乡镇企业的消防安全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消防工作的实施情况,整改火灾隐患,定期对消防工作进行检查考评。各村民委员会和驻村企业及各种经济组织成立了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兼)职防火人员。主要职责和任务是:将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纳入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组建义务消防队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巡查,消除火灾隐患,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各乡镇公安派出所、综治办、乡建站、农业站等基层站所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统筹规划、合理配置、统一调用消防安全涉及的水源、装备、器械、通讯等各种农村社会资源。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指导农村基层组织和公安派出所落实责任,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制定工作措施,努力构建“党委政府领导、部门行业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共同参与”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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