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用人单位招用下岗职工和分流人员是否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答: 《吉林省劳动厅 吉林省社会保险公司关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和分流人员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劳力字[1999]2号)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下岗职工和分流人员,必须及时为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手续,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接续社会保险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