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不断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日前,通化市民政局与大地保险公司签订医疗保险协议,将市区3.1万名低保对象全部纳入大病医疗保险范围,保障他们在住院期间能得到及时救助。
大病医疗保险的内容是:市区城镇低保对象住院期间医疗费用500元以上,保险公司按一定的比例进行赔付,具体是:住院医疗费用在501元至5000元间,按60%赔付;5001元以上按65%赔付,最高赔付额为1万元。目前,市区共投入保险金额155万元,参保时间从2006年4月1日起,到2007年3月31日结束,试运行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