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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省建设
吉林省人民政府 www.jl.gov.cn 2005-04-08 14:14 来源: 字体显示:

  1999年11月,国务院授权国家环保总局批准吉林省为国家生态省建设试点。2001年12月,《吉林省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经省人大第27次常委会议审议批准实施。吉林省生态省建设分为近期启动、中期发展、远期提高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01-2005年,为生态省建设启动期。就是用5年时间,做好生态省建设的启动和布局,初步建立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基本框架,确立吉林省绿色品牌大省形象。第二阶段:2006-2015年,为生态省建设发展期。就是用10年时间,使吉林省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步入良性循环,形成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体系,树立绿色产业大省形象。第三阶段:2016-2030年,为生态省建设提高期。就是用14年时间,全面达到生态省建设的各项目标,展现吉林省绿色经济强省形象。

  目前,经过全省人民的共同努力,吉林省生态省建设开端良好。启动了56个生态省建设优先工程项目,总投资98.52亿元,建立自然保护区29个,面积195.1万公顷,占全省总面积的10.8%;生态示范区建设发展到19个,面积达849.61万公顷,占省内面积的45.2%;完成公益林造林9.63万公顷,幼林培育68.2万公顷 。按照《吉林省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的总目标要求,吉林省力争通过30年的努力奋斗,把吉林省建设成为经济比较发达、社会文明、生态环境优良,资源永续利用的生态强省,为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全面进步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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