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大学易地新建项目(一期工程)五标段项目施工
变更公告
一、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3条及招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项目管理团队人员最低要求中:施工员至少2人(园林施工员至少1人,市政施工员至少1人),具有施工员岗位证书;现更正为:施工员至少2人(园林部分施工员至少1人,市政部分施工员至少1人),具有施工员岗位证书;
2.原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9条及招标文件中: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最新版的关于《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对信用评价“D 级”或“未参加信用评价”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现更正为: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最新版的关于《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审慎使用信用评价“D 级”或“未参加信用评价”企业。
3.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资格评审标准中“年度信用评价”删除。
4.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修改文件、补遗文件等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师范大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吉北路677号
联系人:尚天龙
联系电话:0431-86168680
招标代理机构: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
联系人:韩雪迎、胡海燕、王韵青
电 话:19224316075(办公电话)
监督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81335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