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ZJGJ-JLS-FWZB01-202306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建筑大学校园南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已经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23〕9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建筑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管理、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建筑大学校园南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
2.2工程概况:吉林建筑大学校园南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总用地面14.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77万平方米,主要新建1#科研教学实训楼1栋,建筑面积1.75万平方米,设置公共基础课教室、寒地实验室、专业课教室等业务用房;2#科研教学实训楼1栋,建筑面积0.26万平方米,设置书法学院实习室、教研室等业务用房:会堂及实习用房楼1栋,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设置研讨室等业务用房;教研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1.02万平方米,设置教研室应急科学实验室、实训室等业务用房;学生食堂1栋,建筑面积0.49万平方米;1#学生宿舍楼1栋(4人间),建筑面积1.99万平方米;2#学生宿舍楼1栋(4人间),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1#和2#校门及警务室共2处,合计建筑面积0.04万平方米;1#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02万平方米;建设球类场地,占地面积0.75万平方米;建设道路、绿化、管网等配套附属设施;购置公用工程及食堂等设备892台(套);
2.3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东至擎天树街、南至水都团地、西至新城大街、北至银杏路区域,与学校北区隔银杏路相邻;
2.4工程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估算5.48亿元;
2.5标段划分:
标段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一标段 | ZJGJ-JLS-FWZB01-20230603-01 | 吉林建筑大学校园南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一标段(项目管理) | 3000000.00 |
二标段 | ZJGJ-JLS-FWZB01-20230603-02 | 吉林建筑大学校园南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二标段(监理) | 4500000.00 |
2.6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项目全建设周期的报建报批、设计管理及优化、合同管理、成本管理、安全管理、进度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等管理与协调并提供工程资料收集整理移交服务等,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二标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7服务期限:
一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办理完成全部产权;
二标段: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质量保修期结束止(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2.8质量标准:
一标段:满足国家及吉林省地方法律法规要求的优质服务;
二标段:合格,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标准及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参加一标段的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
3.3参加二标段的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4参加二标段的投标单位,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派出1名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水暖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4人;
注: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团队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且无在建;
3.5近三年(2020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其中参加二标段的投标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用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评标过程中,若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6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含退休人员)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响应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财务要求:(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单位为2023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3.9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管理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0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应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3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21日-2023年7月27日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业务时,不用重新办理,仅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4.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网站上发布信息向投标人公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9时00分,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209室。本项目投标人不用到现场开标,投标文件采用远程解密形式递交。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解密方式: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进行远程解密开标,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或因企业CA锁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一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万元)。
二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万元)。
5.4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加入腾讯会议(会议号详见招标文件),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改名为“投标人+授权人+电话”,所有投标人应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进行远程解密,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系统维护,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建筑大学
地址:长春市新城大街5088号
联系人:王大伟
电话:0431-84566166
招标代理机构: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8a座22层
联系人:王惠燃
联系电话:0431-85361819-8055
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电 话:0431-89641633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