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LGC2023011-17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创新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项目人民大街南延工程(一标段)工程总承包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23】15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专项债券及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创新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项目人民大街南延工程(一标段)工程总承包;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勘察内容为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全部勘察工作;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后续设计服务等;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2.3建设地点:长春市;
2.4项目规模:主要包括丙五十路-绕城高速(桩号0+000至1+100)道路工程、沿线设置广告牌11座。其中涉及但不限于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全部工程;
2.5计划建设工期:2023年12月30日至2024年10月31日;
2.6最高投标限价:21029.90万元,包括 [勘察费:40.61万元;设计费:299.67万元(其中丙五十路-绕城高速0+000~1+1009道路工程:271.07万元;广告牌:28.60万元);工程费:20689.62万元(其中丙五十路-绕城高速0+000~1+1009道路工程:19419.62万元;广告牌:1270.00万元)];
2.7质量标准:
工程勘察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合格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地方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勘察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甲级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分项)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1.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级资质;
3.1.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吉林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2〕47号文件的规定:吉林省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及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资质证书有效且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其他省份核发资质的投标人涉及资质有效期届满延期问题的,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
3.2投标单位拟派出人员要求:
3.2.1项目经理:1人,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建造师另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能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无在建工程。
3.2.2设计负责人:1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2.3勘察负责人:1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2.4施工负责人:1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项目管理机构全部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一人一岗,均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及授权人需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以社保官网查询的个人参保证明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勘察、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本项目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人员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2022年度全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6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1)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并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所负责的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及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牵头人就本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向发包人负总责。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联合体所有成员应授权牵头人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和派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全权负责全面履行合同。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资格等情况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并满足项目要求。
3.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2日8时30分至2023年11月28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获取招标文件。
4.2未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 CA 锁的投标人,需要先完成入库:
(1)免费注册并办理CA。
(2)登录公共资源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载招标文件。
(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0431-8877987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4日10时30分;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开标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开标方式为线上远程开标,投标人通过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推送腾讯会议号通过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推送)。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投标单位在中标后,需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评标办法
8.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的方式定标;
8.2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排名前3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仙台大街3333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431-81942559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临河街与昆山路交汇处)
联系人:李亮、刘甲杰
联系电话:0431-8861005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招标投标管理处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