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发城市建设置业有限公司晨光街项目已通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备案流水号为2025042522017903105053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新发城市建设置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给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春新发城市建设置业有限公司晨光街项目给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新发晨光街项目给水工程(含所有设备及水表)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验收、移交工作;包括市政一次网正式用水接驳点(包含临时转正式工程)至园区内住宅供水泵房、商业供水泵房、换热站、消防泵房、高位水箱间、园区内园林给水点等所有用水点的管线及设备安装,供水泵房站至单体管井内立管、立管三通至水表及表后阀等管线及设备安装;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38707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102234.8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8189.9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044.96平方米;项目规划建设12栋住宅项目、配套公建及地下车库,其中住宅建筑面积74416.9平方米,公建建筑面积27817.98平方米;
2.4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高新区东至硅谷大街、西至晨光街、南至安新路、北至平新路;
2.5 工程建设周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算至2026年12月31日;
2.6 质量标准:执行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担任过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且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要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3.3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派出的施工负责人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此人员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
(3)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投标被否决处理;
(4)施工其他人员:施工员2人、质量管理负责人1人、材料员1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或职称证;安全管理负责人1人,须具有安全员证。
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包含被授权人)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5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资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注:①以上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②上述人员均须提供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证。所提供资格证件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再颁发纸质版证件,投标人须提供有法律依据的电子证书,提供电子证书的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规定可兼职的除外),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设计人员除外)。③投标人应保证其人力、机具、设备、设施、措施材料、消耗材料、周转材料及其它施工资源,满足实施工程的需求。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应无在建工程(设计人员除外)。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在尚未完工的建设项目中曾经任职,如已完成岗位变更,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如须项目所在地行管部门同意的,须附相关审批手续)。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上述完整材料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2月24日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2026年2月24日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2月24日至2026年2月24日)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6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3年2月24日至2026年2月24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7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中同一专业的单位,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3.9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规〔2025〕1号)文件要求,对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和“未参加信用评价”企业,严格按照标准开展资质核查,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 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37号)、《吉林省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吉建规(2019)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吉建设〔2021〕3号《关于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3.12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2020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4日09时00分至2026年3月10日16时0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2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B208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参加开标。
5.2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在3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新发城市建设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超越大街与创意路交汇南侧汉森香榭里31号楼1层
联系人:张丽
电 话:0431-8589028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锐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我的家园小区4栋2单元204室
联系人:郭绍双、鞠冰茹
电话:0431-82226199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1335731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投诉举报电话:0431-82752638
电子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60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22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