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润德集团保障房加装电梯项目-基隆家园B区工程总承包已经由长发改审批字〔2026〕176号长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长春润德集团保障房加装电梯项目—基隆家园B区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市财政局出资,项目出资比列: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润德集团保障房加装电梯项目-基隆家园B区工程总承包;
2.2项目编号:CCS20260928FJSZ04001;
2.3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
2.4建设规模:本项目涉及基隆家园B区12栋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层数6层),共46个住宅单元,其中39个单元具备加装条件,统一加装电梯39部,入户方式均为半层入户。
2.5计划总投资:2140.94万元;
2.6招标范围:
设计: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及配合审核施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过程服务、依法代行施工图送审及后续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全部设计工作;
施工: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材料采购、施工安装及施工现场有关问题的协调配合、电梯设备辅助安装及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竣工交付、工程保修等全部内容。本项目范围内所有管线排迁工作,含管线迁改、配套土建、沟槽回填、路面及绿化恢复等全部内容,以上内容均纳入EPC总承包工作范畴。由总承包单位全权遴选、委托各管线权属单位或专业实施单位签订合同、组织实施并负责款项支付。建设单位仅与EPC总承包单位进行统一结算,不与管线排迁实施单位单独签约及付款。承包人选定管线实施单位及分包合同文本须报送发包人备案,发包人拥有知情权与监督权,不免除承包人全部责任。电梯设备包含完成电梯设备交付及安装,维保等工作。本项目为完整的“交钥匙工程”;
2.7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设计相关规范标准;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电梯设备质量标准:符合《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电梯技术条件》、《电梯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以及现行的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2.8计划工期:工程建设周期:2026年11月25日至2027年10月30日(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施工图设计周期:项目方案定稿以后,30天内出具全套施工图。设计服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整体交付后一个月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专业资质;(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电梯设备资格要求:(1)若是电梯设备制造商投标,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制造许可证明细表中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级别为“B级或以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的类型须包含“乘客电梯”,施工类别须包含“安装、维修”,级别为“B级或以上”);(2)若是电梯设备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投标,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的类型须包含“乘客电梯”,施工类别须包含“安装、维修”,级别为“B级或以上”),并提供制造商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制造许可证明细表中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级别为“B 级或以上”);
3.2人员要求:
3.2.1项目经理: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人委派。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为注册建造师的,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担任过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类似项目负责人业绩;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2.2设计项目负责人:由与工程项目设计规模相对应的本单位聘用执业的注册建筑师担任;
3.2.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4电梯设备项目负责人:具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拟投入施工项目管理其他人员:其他主要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施工人员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施工人员强制性标准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且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均应无在建工程。
注:除不可抗力因素外,项目班子成员均应到岗履职,不可随意更换。
3.3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6年01月0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2025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文件内提供一份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业绩要求:投标企业近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有已完工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除电梯项目负责人)信息,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须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人员信息。
(2)外省入吉企业办理入吉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除电梯厂商)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投标人代表和项目组成人员开标前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证明。
(5)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6)投标人中标后应按吉林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规定(关于印发吉林省执法监察信息化监管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吉治欠[2021]1 号文件要求,及时办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简称专用账户)后,方可从事建筑活动。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网上评标不须提供原件,投标文件内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即可,并承诺其真实有效。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8)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6年10月20日9时00分至2026年10月26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或0512-58188016。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补遗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己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4.5有效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6日9时00分;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8开标室。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次招标采取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出席会议和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仙台大街3333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63052181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临河街3268号六楼(南北智慧酒店进入)
联系人:付颜云、张磊
联系电话:15584395140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扫黑除恶联系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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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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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