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原能发长岭二号40万千瓦风电项目风场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北区),招标人为吉林省溪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松原能发长岭二号40万千瓦风电项目风场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北区)
2.2项目编号:SYS20261029JSGC01001001(JGJZ2026J-088)
2.3 项目概况
2.3.1项目位于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新安镇。本风电场规划总装机容量400MW,一次建成,拟安装40台单机容量为8.5MW和8台容量为7.5MW风电机组,轮毂高度为125米,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新建一条220kV线路接入双山变。
2.3.2分界点
本项目进场(场内)道路(即风电场范围)分界点为当地机耕路与等级公路或硬化村道(水泥或沥青)交界处,场内道路起始点以外的所有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及村村通道路都不属于风电场范围。本项目场内、外道路分界原则为:场内道路与等级公路或硬化村道交叉点处(共计13处,其中1处与既有县道076交叉,12处与既有水泥村道交叉),分界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编号 | 平面坐标X | 平面坐标Y |
分界点1 | 4887139.497 | 559446.095 |
分界点2 | 4886086.145 | 557714.674 |
分界点3 | 4885887.851 | 557394.088 |
分界点4 | 4882764.613 | 558144.641 |
分界点5 | 4882674.639 | 558485.135 |
分界点7 | 4882750.281 | 563124.931 |
分界点8 | 4884288.245 | 565331.096 |
分界点13 | 4884357.956 | 566143.857 |
分界点14 | 4884941.733 | 568175.081 |
分界点15 | 4885145.115 | 568472.948 |
分界点16 | 4886114.623 | 570249.847 |
分界点17 | 4885641.429 | 570860.197 |
分界点20 | 4875401.612 | 568682.083 |
本项目进入风电场范围内之后为满足设备运输所需要的道路改造及桥梁加固的费用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人仅承担场内道路为满足全部设备运输所需要的改造、桥梁加固的费用,不免除投标人在设备交货之前的运输和保管责任),其他所发生的道路改造、桥梁加固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4 招标范围:北区20台单机容量为8.5MW和4台容量为7.5MW风电机组。详见招标文件。
2.5 交货地点:机位点车板交货。
2.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提供锚栓,2个月提供塔筒及整机(具体供货情况根据现场施工进度,提前1个月向中标单位下发交付计划)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8 其他要求和说明
2.8.1 总容量不允许偏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等效降容。
2.8.2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运输路径、路况,调整运输车辆的选择,并进行详细物流路勘,形成路勘报告,该报告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路勘报告中需提供对拟改造道路(项目业主负责的道路范围)的参数,若投标人在提供路勘报告后变更道路改造标准,所增加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若投标人需临时租用设备堆场,堆场选址及租赁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且堆场至机位的二次运输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8.3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机型开展微观选址、风机载荷论证、风机布置方案(方案应充分考虑项目地质条件、项目建设条件以及周边相关因素影响)等工作,并出具报告,以上工作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8.4 投标人必须参与本项目对质保期风机保证发电量的考核。
2.8.5 塔筒及锚栓组合件具体设计及技术要求由投标人确定,最终以初步设计审查为准。
2.8.6 投标人应提前编制设备运输方案,该方案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设备运输方案需经过招标人审批后方可实施,获批后的设备运输方案的实施工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制造企业。
3.2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3-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6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3 投标人2023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总容量100MW及以上、单机7.5MW及以上陆上设备销售业绩)不少于1项,(须附相应供货合同证明文件,合同证明文件中须明确风机容量和数量)。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提供信用中国、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6日,请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 CA 的交易主体,CA 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CA 的交易主体, 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将予以拒收。
5.2本项目开标地点为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一室(松原市宁江区东镇东路3518号)。
5.3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3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溪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松原市宁江区青年大街2999号
联 系 人:程星明
电 话:1332148999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华惠路1643号华億中心写字楼23层
联 系 人:齐永涛
电 话:0431-85388447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