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CS20261022FJSZ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居民供热管网安全改造项目(南关区)已由长春市发展改革委以长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居民供热管网安全改造项目(南关区)初步设计的批复、长发改审批字〔2026〕3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与项目单位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永春区域施工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居民供热管网安全改造项目(南关区)-永春区域
2.2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项目改造永春公司南关区2个换热站所辖小区dn32~DN450二次网供热管线约35.08公里。其中:庭院管网改造约22.69公里,采用DN125~DN450钢管及dn32~dn315 PE-RTⅡ型管;地沟换管约2.4公里,采用dn32~dn140 PE-RTⅡ型管;立杠改造约3.36公里,采用dn63~dn75 PE-RTⅡ型管及dn32~dn50 PPR管;架空管线约6.63公里,采用dn63~dn140 PE-RTⅡ型管。配套建设相关附属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拆除既有供热二次网管道,并敷设新的供热管道、安装阀门及配套井室,敷设类型涉及直埋、架空、立杠、地沟。安装阀门及配套井室,敷设类型涉及直埋、架空、立杠、地沟。
2.3最高投标限价:41132967.31元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施工合同范围内所包含全部内容。
2.5建设地点:长春市南关区。
2.6计划工期:2026年12月07日至2028年10月10日,共计673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退休聘用合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市政工程项目业绩。
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财务要求: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任意一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1月03日上午8:30至2026年11月09日16:30前,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26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11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投标文件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直接提交,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和《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谊民路1299号
联系人:徐婉婷
联系电话:0431-89682695
招标代理机构:中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吾悦广场C座
联系人:金锋
联系电话:15764362900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方式: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