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2026]-00002号-2025-005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共长春市九台区委宣传部2025年度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二部分报价文件中第一项
开标一览表表头
增加一列:供货时间(天)
2
第二部分报价文件中第三项
《额外赠与承诺书》
本项内容全部删除
3
采购文件第18页一、报价中第6条
6、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额外赠与自选图书的资金额度,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格式见《额外赠与承诺书》)
本条删除。
4
采购文件第18页定标原则
1、本项目采购方式为询价采购,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根据本项目的特殊性,采用以折扣率作为报价因素,折扣率越高者相当于报价越低,所以折扣率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若多家供应商最高折扣率相同(即按预算资金扣除必购图书后的剩余资金相同),则在该范围内,以投标文件承诺的额外赠与资金额度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若未出现最高折扣率相同情形,则以折扣率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所有额外赠与承诺自动失效。
4、无效投标情形:
(1)未按要求报折扣率的;
(2)折扣率未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的;
(3)未提交额外赠与承诺的;
(4)报价超预算(即折扣率小于=33.48%的);
(5)实质性不满足采购需求的等。1、本项目采购方式为询价采购,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根据本项目的特殊性,采用以折扣率作为报价因素,折扣率越高者相当于报价越低,所以折扣率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若多家供应商最高折扣率相同,则在最高折扣率相同的供应商中以供货时间最短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若未出现最高折扣率相同情形,则以折扣率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4、无效投标情形:
(1)未按要求报折扣率的;
(2)折扣率未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的;
(3)报价超预算(即折扣率小于=33.48%的);
(4)实质性不满足采购需求的等。
5
获取文件时间
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3月11日
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3月17日
6
开标时间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6年3月12日 09:00
2026年3月20日 09:30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长春市九台区委宣传部
地 址:长春市九台区九台大街555号
联系方式:0431-823242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九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西门四楼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科424
联系方式:0431-823761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玉梅
电 话:0431-82376186
初审: 戴玉梅
复审: 刘瑞
终审: 李彦钊
附件信息:
1 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