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2026]-00022号-JT-0012-JLZH-2026-03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全量化处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招标公告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及《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http://www.ccggzy.com.cn/)网站发布。
1.本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及《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cggzy.com.cn/)网站发布。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及《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cggzy.com.cn/)网站发布。
2.逾期未解密、或者未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诉时限、要件及处理流程: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是否受理投诉,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九台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地 址:长春市九台区沿河街425号
联系方式:133941231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绿地中央广场B8A栋-24层
联系方式:0431-80543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廷宇
电 话:0431-80543099
初审: 张廷宇
复审: 李斌
终审: 李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