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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1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净月新园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申请材料通过核验,且采购文件费到达指定帐户后,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以邮件发送的形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3月9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本采购项目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1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净月新园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 2021-006号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实行政府采购,采购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资金来源为 100%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XCT-2021-CCCG0205
2.项目名称: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1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净月新园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3.采购预算:85.245万元
4. 最高限价:85.245万元
5.采购范围:道路、给水、排水、供热、电气、弱电、电力、景观绿色、土建等工程
6.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设计成果
7.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
8.项目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银阜路1177号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无在建工程。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并缴纳社保,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7.2018.2019 年)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是新成立的企业,须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文件,并符合财政部令第 87 号),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 号文件)。
(7)本次招标要求外埠入吉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8)本项目招投标采购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手持附有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的带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且每个供应商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2月20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登记方式。
3.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5.提供以下材料登记并购买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书;
(4)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5.1投标人采用网上登记,将第5条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xct_xiangmuguanli@163.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5.2 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核查,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核查通过后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和采购文件购买款的账号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 格式)和转账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以上内容全部完成后,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报名登记表”所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收到采购文件后须回复已收到采购文件的确认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报名登记表”及加盖公章的报名材料复印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收件人地址见“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3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净月高新区管委会)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方式:0431-845337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8a座5楼
联系方式:0431-805629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湜
电 话:0431-80562929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0431-84532377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福祉大路 1572 号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