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农安县侵蚀沟调查及治理规划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4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6]-00072号-1
项目名称:农安县侵蚀沟调查及治理规划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20000
最高限价(元):62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后90日内,提交通过审查合格的报告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等政府采购最新政策;(6)《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技术管理、人员水平、设施设备等方面具有侵蚀沟调查和治理规划编制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土保持或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要求人员证企相符;
(3)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4)供应商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中不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09日至2026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4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4月24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净月区管委会401开标室-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2)逾期未解密、或者未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当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诉时限、要件及处理流程: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是否受理投诉,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农安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地 址:长春市农安县农安镇兴华路1376号
联系方式:0431-832607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绿地中央广场B8A栋-24层
联系方式:0431-80543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廷宇
电 话:0431-80543099
初审: 张廷宇
复审: 李斌
终审: 陈辉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