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春市中心医院消毒供应室脉动真空灭菌器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13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2026-03-01314-01
项目名称:长春市中心医院消毒供应室脉动真空灭菌器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80000
最高限价(元):38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后30日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的备案或注册截图;或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16日至2026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6: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3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5月13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其它区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市政务中心2楼215-2室开标室2-21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按照财政部财库 [2014]68号、[2017]141号、[2019]9号、[2020]46号等文件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
3.电子化平台相关注意事项:
(1)供应商在电子化平台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前,应在电子化平台完成信息注册;
(2) CA 数字证书申请:未进行政采云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自行考虑办理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安信 CA 申请流程:http://www.anxinca.com/kehu/zcy/kh-zcy-zsshenqing.html;翔晟 CA 申请流程:http://www.share-sun.com/xsapply/admin/login.aspx?unitname=jilin)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 CA 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 CA 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
(4)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95763 获取帮助。
4.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中心医院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810号
联系方式:0431-889151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峪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12号虹湾国际A座15层
联系方式:17767728616、186866018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新桐
电 话:17767728616、18686601880
初审: 袁新桐
复审: 梁雪
终审: 孙蕾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