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亮点:
建立省、自治区政府间协调推进机制,统筹谋划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举措,共同解决旅游业协同发展的重大问题,深化务实合作,争取国家支持。
鼓励省内各地方同其他省、自治区相关地方建立跨区域旅游业发展合作机制。
加强旅游市场开发合作,协同开发具有区域特色和竞争力的旅游产品,协同规划特色旅游线路,打造连点成线、联线成面的区域旅游圈。
推动旅游交通一体化,深化省际毗邻区对接合作,打通省际旅游交通关键节点,加强骨干线路衔接,形成地区联通、全国通达的快速客运网络。鼓励符合条件的机场、火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配套建设旅游咨询、集散和服务设施,建设特色主题服务区。
共建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完善区域信用协同监管机制,搭建区域性旅游业信用监管实施平台,依法推进旅游行业信用信息共享、联合惩戒和信用修复,共同打造旅游信用品牌,优化旅游业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