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亮点:
提前报废的吉林籍老旧营运柴油货车,中型车每辆满1年(含)不足2年补贴1万元,满2年(含)不足4年补贴1.8万元,满4年(含)以上补贴2.5万元;重型车每辆满1年(含)不足2年补贴1.2万元,满2年(含)不足4年补贴 3.5万元,满4年(含)以上补贴 4.5万元。提前报废并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在领取报废补贴的基础上,新购车按车型和能源类型每辆补贴2.5—9.5万元不等。仅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每辆补贴3.5万元。
查看原文: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